→ thehours800: 身為寫作者我不覺得整個人就會消失不見是個多特殊的 09/17 15:02
→ thehours800: 語句……夏宇的特殊性不在句子上而是他用很多日常的 09/17 15:02
→ thehours800: 語句跟意象去拼湊出不平常的觀點跟意義。其餘我不做 09/17 15:02
→ thehours800: 贅述,其實我也真不知道這樣的句子的化用或者是書寫 09/17 15:02
→ thehours800: 到底需不需要加註。我自己的狀況是使用加註時是我的 09/17 15:02
→ thehours800: …………我打了一堆結果app跟我說太長了叫我之後再 09/17 15:03
→ thehours800: …………… 09/17 15:03
→ thehours800: 只好補最後一句。用手機打字難免疏漏請多見諒。 09/17 15:03
→ Hiroin: 當然沒多特殊阿,但不就一模一樣嗎?事實上使用法也一樣 09/17 15:21
→ Hiroin: 還是只要語句拆開來都是日常用語,那句就隨便用都沒關係? 09/17 15:23
推 raysun: 這跟創作者的自覺到底有什麼關係呢 09/17 18:10
→ raysun: 我也不認為單這句有加註引用的必要性 09/17 18:11
→ raysun: 消失的概念並沒有非常特別,所以就算字句一樣也沒有加註的 09/17 18:13
→ raysun: 必要,我是這樣看這個問題的 09/17 18:13
→ raysun: 夏宇這句之所以特別,是因為她把「拉毛線」和「整個人消失 09/17 18:15
→ raysun: 不見」組合在一起 09/17 18:15
→ raysun: 因此消失不是重點,「怎麼消失」才是 09/17 18:16
→ raysun: 這不是一行詩,當然不能只看一行就說有使用別人詩句的嫌疑 09/17 18:18
→ Hiroin: 是這樣嗎?真是受教了呢。我還以為創作者都會有意識 09/17 18:38
→ Hiroin: 的避免或化用別人的知識或語句,他用法節奏都一樣,我不認 09/17 18:40
→ Hiroin: 為我有說錯什麼。 09/17 18:42
→ Hiroin: 夏宇怎麼用,特殊性在哪,這又不影響我的判斷。他如果連 09/17 18:44
→ Hiroin: 內涵也照樣摹寫,我就不會只說令人不悅 09/17 18:45
→ gwcatgwcat: 呻吟那句"就會整個人消失不見"也不是什麼稀有句,去估 09/17 20:21
→ gwcatgwcat: 狗能找到不只一個人用過一模一樣的排列組合,樓上可以 09/17 20:21
→ gwcatgwcat: 去搜搜 09/17 20:21
推 yixue800729: 不知道你真的喜歡誰,就這麼看來你對自己沒這種要求 09/17 21:51
→ Hiroin: 的確啦,我先預設大家都知道三島的書名是我的錯,你可以不 09/17 22:10
→ Hiroin: 悅啊,或者刪掉那句也沒什麼。反正就是個增加趣味的句子 09/17 22:14
→ thehours800: 討論說到這句話就有點不要臉了啊。 09/17 22:30
→ thehours800: 我不否認也不想談論你所謂的創作者自覺究竟是如何 09/17 22:31
→ thehours800: 但是已經談論到這份上,你這回應就有點不要臉了。 09/17 22:32
→ Hiroin: 到底是哪裡不要臉了呢?我還以為書名是知識性名詞 09/17 22:41
→ Hiroin: 或者是有什麼經典名句我不知道的?當然啦,當然還是有道德 09/17 22:45
→ Hiroin: 瑕疵,不過知識性名詞我還是不會註明啦 09/17 22:46
→ thehours800: 我想先問問,你的臉書大頭照是不是一隻松鼠...... 09/17 22:47
→ Hiroin: 完全不是 09/17 22:48
→ kaifrankwind: 沒用標點符號標示 看不出那是書名 09/17 22:49
→ thehours800: 你這樣說得我也不知道該從何接下去了 09/17 22:49
→ thehours800: 如果你只能看到別人的問題,看不到自己的問題 09/17 22:50
→ thehours800: 那其實也沒啥好說的,因為連討論都沒必要 09/17 22:50
→ Treeflaw: 你是以為書名不算整本書的一部份嗎?如果你的認知如此, 09/18 00:14
→ Treeflaw: 我很勉強可以接受你所謂"書名是知識性名詞"的辯解(但各 09/18 00:15
→ Treeflaw: 種書名題目很可能都有其創意或意義,說某本書名是常識也 09/18 00:17
→ Treeflaw: 根本是為自己偷懶不加註做的狡辯),如果你的認知裡書名 09/18 00:18
→ Treeflaw: 也是整本書的一部份,那整個就是雙重標準了。 09/18 00:19
→ Treeflaw: 更何況你的一樣到底哪裡一樣了?至少在我寫作的認知裡, 09/18 00:23
→ Treeflaw: 多個我或是字句調動整個節奏效果就會完全不同,我真的不 09/18 00:26
→ Treeflaw: 知道這就能算一樣了,今天不是在寫作文是寫詩耶。 09/18 00:26
→ Treeflaw: 此外你的邏輯似乎是"對方熟讀夏宇"->"所以對方應該知道 09/18 00:31
→ Treeflaw: 夏宇的所有詩句"->"詩句跟夏宇這首詩句非常接近"->"應該 09/18 00:33
→ Treeflaw: 是挪用的",問題是你為什麼可以斷言他全部都知道?今天他 09/18 00:34
→ Treeflaw: 當然可能知道,問題是也可能存在不知道的選項,這種時候 09/18 00:34
→ Treeflaw: 不是提醒一下對方這句詩句跟夏宇某一首詩的詩句很像就好 09/18 00:35
→ Treeflaw: 了?非要如此斷定與不快,還真的是你家的事。 09/18 00:36
推 sea35: 09/18 03:08
→ Hiroin: 我想了一下覺得tree你說得沒錯,假面的告白的確要被視為創 09/18 10:06
→ Hiroin: 作的一環,而不是單為知識性名詞存在。而我書寫中的確不完 09/18 10:07
→ Hiroin: 全把它當名詞使用,所以可說是錯。我修正後感覺更完整了 09/18 10:09
→ Hiroin: 把他作為單純的名詞使用,實際上比當成短句加名詞的複合 09/18 10:11
→ Hiroin: 使用,意指更明白,因此感謝tree桑。 09/18 10:11
→ Hiroin: 而你後面的推論很奇怪,你討論的節奏是什麼,別跟我講是 09/18 11:12
→ Hiroin: 某種形上學的概念,你可以來信跟我討論我跟你講我的想法 09/18 11:13
→ Hiroin: 所以我當然知道作文跟寫詩不一樣,但不影響我說的事阿 09/18 11:14
→ Hiroin: 如果有人用了一樣的句型選用詞彙也一樣,而且重複好幾次 09/18 11:15
→ Hiroin: 我的懷疑我錯嗎?我再發這篇文的時候已經是很確信了 09/18 11:16
→ Hiroin: 一開始的推文當然還沒預設什麼立場,但那是我的評價 09/18 11:16
→ Hiroin: 評價令人不快的確是我家的事,你這邊推論倒是完全沒錯呢 09/18 11:17
→ Treeflaw: 我並非說你錯,但是你的"斷定"在我看來仍然有其他可能, 09/18 13:49
→ Treeflaw: 譬如"熟讀夏宇"這個概念可以包含"每一句夏宇的詩都記得 09/18 13:50
→ Treeflaw: 的人"但也可能包含"讀很多但不見得每一句都知道",因此 09/18 13:51
→ Treeflaw: 你的斷定在我看來並非絕對,只是一種可能的答案。 09/18 13:52
→ johnny12: 不要講得好像只有夏宇寫的才是真理好嗎? 09/28 02:43
→ johnny12: 所有人都要遵照夏宇方程式去衍生?去想像? 09/28 0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