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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本版版規,徵信用卡新戶或推薦,不在本版交易文的範圍,是否應禁止或是直接 刪除? 雖然每月的這類文章不多,但是近來也有一些糾紛,且本版的正面表列中無『信用卡 開戶』的交易項目,建議禁止! 版規: 三、交易文範圍、本版版旨為點數版、但追根溯源為航空版禁止買賣而生 故除了點數(包括但不限於航空公司里程、飯店點數、銀行紅利點數) 之外,另開放與機票及飯店住宿密切相關之商品販售(包括但不限於: 航空公司機票兌換券、飯店住宿券、飯店住宿補貼、航空公司貴賓室) 其餘部分則不予開放,違者刪文不另通知、無償贈送者不在此限。 交易文公告: 不在表列當中的請來信詢問否則直接刪除。 所以可以販售的商品有: 1.航空公司會籍、里程、點數、機票、升等、貴賓室、快速(禮遇通關)或是可以兌換成 前述商品的兌換券\優惠代碼。 2.具有會員常客計畫的飯店集團之會籍、房間(含代訂)、點數、升等,或是可以兌換成 前述商品的兌換券、優惠代碼。 3.訂房網站、訂票網站之訂房優惠券、代碼。 4.零售業點數如要販賣,要可以兌換成上述商品的點數才能販售。 5.信用卡點數,一樣要可以兌換成1~3所述商品的才能販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3.18.7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oints/M.1509893295.A.3B4.html
hsinyeh: 其實我這邊規則很簡單,就是這個交易可以直接獲得里程or 11/05 22:52
hsinyeh: 飯店點數的我就會給貼,其餘要經過再次轉換的都刪除 11/05 22:52
hsinyeh: 所以目前推薦我也只放寰旅這張卡,其餘卡都會刪除 11/05 22:52
hsinyeh: 另外有糾紛就要禁止我覺得不是一個適合的方式 11/05 22:53
根據兩位版主所訂的版規,信用卡可以交易是的可以兌換成常客計畫的「點數」,不是交 易申辦的人的新戶「身分」。即使是寰旅卡,也是經由交易「身分」才能得到點數。 既然版規寫是正面表列,我不認為這種交易符合版規。
yabt: 如果推薦新戶送的是里程或點數,也算里程點數交易吧? 11/05 22:53
※ 編輯: chilian9 (1.173.18.79), 11/05/2017 23:04:14
BlackBerry10: 有糾紛放著不管才是好方式? 11/05 22:58
BlackBerry10: 講得法律什麼都很懂, 但卻什麼都不做 11/05 23:00
smallshow3: ?? 有人把板主當成保姆看了嗎? 買賣糾紛為什麼要板 11/05 23:01
smallshow3: 主出面? 11/05 23:01
hsinyeh: 有糾紛不會自己上法院喔 我是要管啥? 11/05 23:02
BlackBerry10: 台新通關跟點數一點都沒關係, 卻可以留在板上 11/05 23:02
To BB10大大, 個人認為台新通關,根據版規,如果是贈送,是允許的。 但是如果是要「有償」交易,應該也是禁止。 不過,根據版規,航空公司的快速通關是可以交易的。 但是否要處理這類有償交易文,這就要看版主了!
smallshow3: 我在其他買賣板看到都是詐騙或糾紛可以寫黑名單,但沒 11/05 23:03
smallshow3: 看過要板主介入的 11/05 23:03
BlackBerry10: 有其他的常客平台, 把ptt點板當交易專區, 對那些人 11/05 23:04
BlackBerry10: 來說才是剛好 11/05 23:04
我的用意,不是要指摘任何人,也不是要版主負責。 只是,不在版規交易範圍,實在不應該存在,除非版主要改版規。 當然,版主在版規中,提到只要有疑問,可以先去信詢問。但這會版主「自由心證」 的問題。因為版規的規定是正面表列,也就是說版規有規定的才能交易,其實也沒有什 麼空間做自由心證。
hsinyeh: 推薦可以獲得的是里程,不是里程交易不然是啥... 11/05 23:14
hsinyeh: 難道獲得的是榮譽嗎... 11/05 23:14
我想版主把交易的本體搞錯了。 信用卡新戶是交易「新戶身分」獲得點數,是銀行的信用卡會籍,不是交易信用卡點數 航空公司/飯店可以交易會籍,但版規沒有規定可以交易「信用卡」會籍。
hsinyeh: 我只是提醒你依照現行版規我是這樣認定跟執行的 11/05 23:22
我也只是提醒版主,這類交易文跟版規「可能」不合!
jerryngu: 文字遊戲而已 11/05 23:36
llse80: 覺得應該認清事實 點版就是90%交易區 過去的分享風氣早就 11/05 23:45
llse80: 不存在了~要力挽狂瀾跟限制某些交易跟管理版面 都回不去了 11/05 23:47
chilian9: to llse80, 很難說服自己接受,這裡是純交易版 11/05 23:47
smallshow3: ptt都變了,一個板怎麼可能不變 11/05 23:49
llse80: 沒說純 但個人悲觀的認為 就算是版面乾淨了 也回不去了~嘆 11/05 23:50
llse80: 能懂幾位長期在這耕耘分享前輩的心情與無奈~但回不去了 11/05 23:51
也是........(時代的眼淚) s9306302100: 實質交易不就是金錢換取里程點數,單純交易糾紛就要 11/05 23:52
s9306302100: 禁止? 11/05 23:52
borriss: 上站幾百次的要回去哪個年代?(X 11/06 00:02
llse80: 管理群也很辛苦管理 但現在平台很多 點版過去我當唯一 現 11/06 00:12
llse80: 在就當其一 心情調整下摟~ 11/06 00:13
kevin0195: 買新戶拿寰旅點數 有什麼問題?有糾紛就禁止 會不會太 11/06 00:29
kevin0195: 因噎廢食 覺得交易文太多 就一起多分享阿 11/06 00:30
你說到重點了,版規沒說可以買賣『新戶』! 版規只說可以買賣信用卡點數 重點也不是因噎廢食,是版規沒規定可以賣
kevin0195: 其實我不懂你想表達什麼 版規就"包括但不限於"阿 11/06 00:35
kevin0195: 兩位板主巡版之頻繁 坦白說已是版眾之福 11/06 00:36
你沒看交易文公告,本版採正面表列交易項目!!!
ihl: 為何要這麼多毛呢? 11/06 00:42
AlainDion: 哈哈 下次歐兔板感情糾紛版主也來禁止徵友好了 XDDD 11/06 00:44
AlainDion: 某些人真的是...神邏輯 XDD 11/06 00:44
ihl: 所以改成賣寰旅點數5000點就可以賣了嗎? 11/06 00:45
不是因為糾紛才要禁,是因為有糾紛,才得以讓人發現版規即有規範! 別忘了,本版版規是正面表列交易項目。 但大家要選擇無視也無妨。不過選擇無視的人,才是神邏輯! 請版主將交易文改為負面表列不就好了? 如,改為「不傷風敗德,任何有關點數交易皆不禁止。」 如此,大家都沒毛了! 但沒改以前,現在還是正面表列。
kevin0195: 不在表列當中的"請來信詢問" 就是交由板主心證吧 11/06 00:59
心證,還是別了吧!每次的爭端都是從心證開始的。 當初選版主的時候,大家不是說把版的規則說清楚,版主要版規辦事嗎? 如果要交易信用卡「身分」,就寫入版規!
kevin0195: 無論正反意見如何 都有存在讓板眾思考的價值 希望本文 11/06 01:00
kevin0195: 不會像昨天m大那篇一樣刪文 11/06 01:01
dedemoo: 賣的人賣的不是新戶 是"新戶送的點數" 不就合板規了 11/06 01:13
dedemoo: 文字遊戲而已 11/06 01:13
chilian9: 新戶的點數是,買家給的嗎?錯,是銀行給的! 11/06 01:15
s9306302100: 實質是什麼相信大家都人看的出來,硬要用文字來說板 11/06 01:15
s9306302100: 規沒規定感覺在硬凹而已 11/06 01:15
chilian9: 又一個差不多先生 11/06 01:20
dedemoo: 那一些返利網的新戶推薦連結 也是網站給的 給的還是現金 11/06 01:22
dedemoo: 跟里程好像更沒關係... 11/06 01:22
suzukihiro: 蠻想問最近BOOKING那種推薦連結雙方都有錢回饋的 11/06 01:23
suzukihiro: 能放嗎 11/06 01:24
PO者有紅利可拿,要做利益揭露。不在交易文的討論範圍!
s9306302100: 要玩文字遊戲,回去翻翻信用卡合約書吧,所有信用卡 11/06 01:28
s9306302100: 卡片本身點數額度都不屬於持卡人資產 11/06 01:28
s9306302100: 什麼銀行給的賣家給的,呵呵 11/06 01:29
我討論的是版規,是否可以交易信用卡戶的「身分」。 別離題!
kevin0195: What's ur point? 私以為寰旅卡明顯跟點數有關 11/06 01:37
我也是認為,寰旅卡跟點數有明顯關係,我也有一張。 但不能因為跟點有關,就認為可以在本版交易信用卡戶的「身分」,取得哩程。 版規關於信用卡點數的交易,是點數本身,而不是交易「身分」。 其它的航空公司及飯店項目,才有所謂的會籍(身分)交易。
s9306302100: 身份這東西是可交易的?我是舊戶可透過交易變新戶? 11/06 01:40
s9306302100: 自創名詞說板規沒規定?本質交易點數就是點數別自我 11/06 01:40
s9306302100: 為中心了 11/06 01:40
我想,不了解情況的應該是你。沒關係,請你回頭爬文後再來。 如果,你還是不懂,我先提個重點。 現在在談的是徵「花旗信用卡」的新戶辦理花旗寰旅卡!
jerryngu: 你自己名詞也沒定義清楚,真要說,寰旅卡新戶交易的是" 11/06 01:50
jerryngu: 推薦他人以獲得點數的權利",要定義的清楚的話,出借帳 11/06 01:50
如果不做交易,純推薦,應可以使用紅利揭露條款。 現在說的是,寰旅卡新戶交易的本體是「新戶資格」,不是點數。
jerryngu: 號開票的交易賣的就是"短暫使用他人帳號並以其中一定數 11/06 01:51
jerryngu: 量之點數為自己兌換機票的權利",難道你要說板規沒寫可 11/06 01:51
jerryngu: 以賣,所以要禁止嗎? 11/06 01:51
交易的本體是「點數」,符合版規。 交易後如何使用,每家航空公司或旅館各有不同。點版版規無須規範。
s9306302100: 我猜想你已經凹不出來吧!板上推薦里程就只有花期寰 11/06 01:55
s9306302100: 旅5000哩,賣的就是這5000哩真不知你想硬凹什麼 11/06 01:55
kevin0195: 實際上就是交易點數啊 手段不同而已 抽換詞面沒啥意思 11/06 01:57
kevin0195: 不然經濟學人文要不要順便建議禁止分享 11/06 01:57
你離題了! 你有在版上交易「經濟學人」嗎? 應該是看到別人的PO文,然後去網站訂閱吧!? 這是點數情報,不是交易文!! ※ 編輯: chilian9 (1.173.18.79), 11/06/2017 02:07:26
kevin0195: 雖然提案沒有引起共鳴 時間也晚了 記得去萬豪推文拿100 11/06 02:16
kevin0195: 0點 早點睡 樓主好人一生平安 11/06 02:16
kevin0195: 推個文 讓樓主爽度++ 11/06 02:18
有種東西叫時差.......你也要早點睡!(我還有一個星期日)
borriss: 不過信用卡不ㄧ定辦的下來這點比較麻煩 11/06 02:19
沒錯。這種交易的不確定性太高!
s9306302100: 花旗寰旅新戶交易本體是那5000哩,硬說是交易你自創 11/06 02:19
s9306302100: 出來的名詞 新戶資格 信用卡會籍 信用卡開戶?除花旗 11/06 02:19
s9306302100: 外我怎麼沒看到板上交易其他你自稱信用卡會籍 信用 11/06 02:19
s9306302100: 卡開戶 新戶資格? 11/06 02:19
你早點睡。我該說的都說完了! 不認同我,質疑我,覺得我多事,我都無所謂。只要版主說可以PO,就可以PO。 只是公眾之事,本來就可以討論。 快去睡吧!你幾個小時後要上班呢,祝你精神飽滿! ※ 編輯: chilian9 (1.173.18.79), 11/06/2017 02:29:32
s9306302100: 當然理性討論是好的,每個人觀點不同,但硬要以名詞 11/06 02:41
s9306302100: 定義來說板規沒規範應禁止 讓人感覺只是在硬凹而已 11/06 02:41
AlainDion: 新戶只是資格 買家實際拿到的是里程又不是賣家的新戶 11/06 06:42
AlainDion: 身分 當新戶是初夜逆 XDD 11/06 06:43
AlainDion: 假使我來徵美卡SPG referral講明我退一半給辦卡人 11/06 06:45
AlainDion: 難道我是買辦卡人的辦卡資格身分? 11/06 06:46
cityport: 老實說reddit上的referral link根本是無償的 11/06 06:48
cityport: 雙方都有所得..不懂為何要賣 11/06 06:52
cityport: 美卡我都直接在reddit找/貼referral..我幫人人幫我 11/06 06:53
jerryngu: 供需法則吧,供不應求就會有人出錢買 11/06 07:00
chieh0620: 確實照版規看起來不能徵求新戶,但我確認同版主的無作 11/06 07:03
chieh0620: 為,就像一例一休,主管機關應該訂大方向,不該把細節 11/06 07:03
chieh0620: 寫死,樓主的堅持可能會影響到很多徵新戶跟徵求著雙贏 11/06 07:03
chieh0620: 的機會 11/06 07:03
dedemoo: 那萬一是舊戶才能得到的里程 不就是買舊戶身分? 11/06 09:10
dedemoo: 花錢=>得到里程 就是里程交易啊 又不是花錢得到新戶資格 11/06 09:11
dedemoo: 能得到新戶資格 那買家應該要能拿新戶禮 11/06 09:12
ks99flame: 硬要玩文字遊戲的話,板規1規定可以賣「可以兌換成前述 11/06 10:19
ks99flame: 商品的兌換券\優惠代碼,那自然也及於可填代碼的事項 11/06 10:20
ks99flame: 「受推薦人填寫推薦人的註冊代碼」作為交易本體,新戶 11/06 10:21
ks99flame: 只是符合遊戲規則,這樣你如何認定?甚者,我如果主張 11/06 10:21
ks99flame: 「賣花旗推薦人代碼,金額為-1500元」也就是你以-1500 11/06 10:22
ks99flame: 元跟我購買我的代碼,這樣就符合板規,你有比較開心? 11/06 10:23
ks99flame: 我認為板主對板已經十分盡責,請勿太苛刻,再說本板風 11/06 10:25
ks99flame: 氣早就隨著PTT風氣一起走向酸民文化,久而久之當然沒人 11/06 10:26
ks99flame: 願意分享 11/06 10:26
crimsonn: 大嬸文化 vs 酸民文化 今天你選哪道? XDD 11/06 12:47
bayzu: 本版 卡版 現在都是酸民文化 會變成荒漠也不意外 11/06 12:47
adon0313: 這種直接找信用卡業務比較安全啦 11/06 13:18
kenichisun: 滿無聊的,這個點版不就是一切交易最終獲得點數就可以 11/07 21:36
kenichisun: 交易嗎?而且新戶只是種身份類別,最終還是交易你所 11/07 21:36
kenichisun: 擁有的新戶權益,如果身份權益這也要禁,哪交易讓你 11/07 21:36
kenichisun: 取得會籍身份(買身份)要不要也禁呢? 11/07 21:36
kenichisun: 不然就大決公投啊?看看版友意見啊 11/07 2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