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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極少部分板友對於板規4-2及Q&A的第三點有疑慮(真的極少) 我在這邊解釋一下好了,並且即刻補充板規內容 (因為非修改板規只是補充的更完整,所以沒有公告期間的問題) 板規4-2是這樣寫的: 107/10/1起,每週三、六、日的00:00-23:59可以PO交易文(以PTT時間為準) 每日曆月可張貼三篇文章,交易同一計畫之商品當月內不得重覆 自行刪除內文之文章如為交易內容亦計入前述文章數量計算中。 同一計畫,指的是同一"飯店"及"航空里程"計畫 比如說BR里程跟BR的升等券,當然是同一計畫 所以BR里程跟升等券出售的板友,請PO在同一篇文章內 SPG跟Marriott已經合併,當然也會視為同一計畫 這邊各位板友應該不會有疑慮(我也覺得不會有) Q&A的第三點是這樣寫的: Q:規定同商品當月不得重複,但一篇文章有數項商品時應如何計算。 A:為鼓勵大家合併同一篇文章中販售商品節省空間 如果同篇文章中有兩樣商品,則同樣內容可以貼兩次 有三樣以上之商品,同樣內容可以張貼三次 這邊的數樣商品,指的是不同計畫的數樣商品 並不是同一計畫的數樣商品,講起來感覺有點饒舌 舉例來說: BR里程+BR升等券,放在同一篇文章內, 同一個月內不能PO文第二次,因為是同一計畫商品。 SPG的金卡跟Marriott的金卡,當然也是同一計畫商品 所以同一個月內也不能PO第二次,就算是12/31到期,也沒有例外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170.19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oints/M.1545571903.A.2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