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SNT:原 PO 加油,繼續東扯西扯我們才有實料可以看 96.239.98.217 11/04 01:23
→ leeyilung:你也加油啦 搞不清人家講啥就推文 220.135.173.75 11/04 01:33
推 DSNT:因為你的加油,所以我很清楚法條的不同在哪裡 96.239.98.217 11/04 01:33
→ DSNT:不過不是從你的文章裡看來的,雖然你也算的上 96.239.98.217 11/04 01:34
→ DSNT:一點點功勞啦..沒有你 r 大還不會回文呢..XD 96.239.98.217 11/04 01:34
→ leeyilung:老話一句,你沒搞懂的是: 220.135.173.75 11/04 01:36
→ leeyilung:沒搞懂法條差別的是你。 220.135.173.75 11/04 01:37
※ 編輯: leeyilung 來自: 220.135.173.75 (11/04 01:40)
→ DSNT:呵呵,法律方面我不是專業,要是我都搞得懂的 96.239.98.217 11/04 01:40
→ DSNT:話那法律系的學生不就要哭哭了,所以在這個討 96.239.98.217 11/04 01:41
→ leeyilung:是說你連我在講什麼都沒搞懂啦 220.135.173.75 11/04 01:41
→ DSNT:論串裡我都只有看看文,了不起在推文裡幫你加 96.239.98.217 11/04 01:41
→ DSNT:加油..不過你呢?好像在法律上的專業也沒有比 96.239.98.217 11/04 01:42
→ leeyilung:什麼都不懂只會跟在人家後面酸, 220.135.173.75 11/04 01:42
→ DSNT:我高過多少,卻還可以在這裡跟人哈拉你不懂的 96.239.98.217 11/04 01:42
→ leeyilung:我從來就沒有說我法律專業 根本就不同業 220.135.173.75 11/04 01:42
→ DSNT:東西,我個人是滿佩服的啦.. 96.239.98.217 11/04 01:43
→ leeyilung:這叫討論,你增長知識,我也增長知識 220.135.173.75 11/04 01:43
→ DSNT:因為你用這些搞笑的法條解釋,引來一些專業的 96.239.98.217 11/04 01:43
→ leeyilung:不過如果你只會跟在屁股後面酸的話, 220.135.173.75 11/04 01:43
→ DSNT:回應,讓我漸漸懂了,這部份我的確是該感謝你 96.239.98.217 11/04 01:44
→ DSNT:討論??除了你之外,其他有法律專業的人好像 96.239.98.217 11/04 01:44
→ DSNT:不覺得在跟你「討論」吧..人家都只有在「糾正 96.239.98.217 11/04 01:44
→ leeyilung:你先回答,法條跟起訴時間長短有何關 220.135.173.75 11/04 01:45
→ DSNT:」你亂解釋的部份?你們是在「討論」?? 96.239.98.217 11/04 01:45
→ leeyilung:所以不都是在增長知識? 220.135.173.75 11/04 01:45
→ leeyilung:你可能是個宅男吧 這樣就可以讓你笑呵呵 220.135.173.75 11/04 01:46
推 DSNT:宅男跟笑呵呵有什麼正相關我是不知道啦.. 96.239.98.217 11/04 01:52
→ DSNT:不知道能不能從你的專業解釋一下正相關在哪? 96.239.98.217 11/04 01:53
→ DSNT:另外我是增長知識啦,不過可不是從你所謂的討 96.239.98.217 11/04 01:54
→ DSNT:論,而是從r大對你的糾正學到的,不要搞錯啦. 96.239.98.217 11/04 01:54
→ leeyilung:何時解釋法條與起訴時間的關係? 220.135.173.75 11/04 01:55
→ leeyilung:解釋不出來就不要叫人看法條 應閉嘴 220.135.173.75 11/04 01:56
推 DSNT:應閉嘴??請問你哪位呀?好歹當個版主呀.. 96.239.98.217 11/04 01:58
→ DSNT:我可不像某些人那麼勤著用 google 去找法條然 96.239.98.217 11/04 01:59
→ DSNT:後用自己的解釋法去和人「討論」,懶不是罪呀 96.239.98.217 11/04 01:59
叫人家去看法條,結果看法條是要講什麼問題講不出來。
到目前為止講了什麼?法條不同跟起訴時間有什麼關係?
你也不要笑死人了。你這樣子還敢笑別人?
推 STEM:亂入,法條不同,收集證據及判斷的時間會不同220.132.126.121 11/04 02:06
推 roxinnccu:說過了,最後丟一條繩子給你,要不要攀218.166.152.180 11/04 07:37
→ roxinnccu:著爬出來是你家的事。講不出來開始破碎218.166.152.180 11/04 07:37
→ roxinnccu:回文,基本上爾等是啥角色就很清楚了,218.166.152.180 11/04 07:38
→ roxinnccu:就是怎樣都要凹出last word的死凹而已~218.166.152.180 11/04 07:39
所以閣下對於推倒張銘清究為何人是要迴避到底就對了。
至於所謂法條不同跟起訴罪名、與起訴時間長短的關係,
閣下也一直在搞混我的說法。國文閱讀能力可否改進一下?
或是,可以不要這樣耍白嗎?先亂罵一通,然後才說「其實我知道你要講的是……」
但是之後仍繼續把兩個問題兜在一起亂批。你的閱讀能力明顯趕不上你的打字速度。
我也是在丟繩子給你,跟你講你誤解我部分意思,無奈你只會講你自己想講的。
這在 #192kGHJi 這篇文章已講的很清楚,不過被你的回文偷刪掉。
我不爽的是罵錯,尤其是某個只會躲在角落推文的小白。
我問明明的是,法條不同又如何?一樣都是事證明確,為何起訴時間有此差別?
難不成你的意思是,因為法條不同,所以一個起訴快、另一個起訴慢?
這又與你之前的答案不同。get it?
所以,不要跟我講我還在跳針講起訴時間的問題,我無意就此爭辯下去。
那就如同黑箱作業,你圈內人說是這樣,我一個圈外人也不能說什麼。
我講的是你閱讀理解上的問題。
最後,還是沒看到有人說他支持檢察官的說法,只會說反正最後法官會判斷。
真是奇呀~~
推 roxinnccu:看到最後一句就知道你根本就只是想繼續 218.168.79.40 11/04 08:55
→ roxinnccu:跳針『認為』法院是國民黨開的而已,對 218.168.79.40 11/04 08:56
→ roxinnccu:爾等多講什麼也是無益 218.168.79.40 11/04 08:57
※ 編輯: leeyilung 來自: 220.135.173.75 (11/04 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