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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oie.int/downld/SG/2004/A_RESO_2004_WP.pdf
1.6. In Appendix XI (Chapter 2.3.13)
裡面提到2004年,OIE對CHAPTER 2.3.13的修改,那什麼是CHAPTER 2.3.13?!
它是規範牛海綿狀腦病(狂牛症)的專章,所以我才列出從2003年至2007年、
2009年所有的OIE CHAPTER 2.3.13給你參考。
從各年度來看,OIE從2005年開始,把原先五個狂牛症風險類別簡化定義
成三個,所以看到從2005年開始,CHAPTER 2.3.13修改的篇幅比較大,
但內容架構一樣,都是先定義什麼標準是什麼樣的風險類別的國家(情況)
,什麼樣風險類別國家有什麼樣的規定(限制/措施),什麼樣風險類別國
家可以出口什麼樣的牛(部位/產品),以及所須的獸醫證明等等。
而2003、2004年的狂牛症風險類別是一樣的,都是1.free、
2.provisionally free、3.minimal risk、4.moderate risk、5.high risk,
而修改的內容,上述你所依據2004年OIE大會的資料中1.6. In Appendix XI
有提到。
小結上述,2003、2004這兩年的CHAPTER 2.3.13大致相同,2005年後(重新定
義狂牛症風險類別)的CHAPTER 2.3.13大致相同。
那麼,回到最先的問題,
2004年的CHAPTER 2.3.13 BOVINE SPONGIFORM ENCEPHALOPATHY寫什麼?!
可以從http://www.oie.int/eng/normes/mcode/code2003/A_00068.htm及
2004年大會關於CHAPTER 2.3.13修改記錄,比對得知。
那2004年CHAPTER 2.3.13怎麼規定牛肉的貿易的?!
以BSE provisionally free country or zone這個風險類別為例,
Article 2.3.13.4,
詳細規定關於這風險類別的國家應該符合的情況(條件)。
Article 2.3.13.10,
規定符合Article 2.3.13.4的BSE provisionally free country or zone,
獸醫主管部門可以要求相關的國際認證。
Article 2.3.13.14,
規定符合Article 2.3.13.4的BSE provisionally free country or zone,
要出口牛肉或牛肉產品,獸醫主管部門可以要求相關的國際認證。
其它風險類別的規定,請自行參考。
So......
2004年OIE的規範中,美國屬於五種狂牛症類別的哪一類?!
臺灣可以毫無理由直接拒絕嗎?!
2004年OIE的CHAPTER 2.3.13中,哪一條提到美國牛肉可以直接拒絕的?!
※ 引述《shaka1aka (Por Una Cabeza)》之銘言:
: ※ 引述《KJupiter (啞巴)》之銘言:
: : 請你仔細去看一下各年的牛海綿狀腦病(狂牛症)的專章,看看哪裡告訴
: : 你,可以直接拒絕的?!
: 各年?
: 我們在討論04-05年而已吧?
: 04年的相關條文我列給你了,而05年多的改變,讓OIE評論為"這在修改原先OIE規範前
: ,是不可能的事。"的那個 g 項條文也列給你了。
: 以上那麼多不同年的部份,請列出你所主張的"重點"吧:)
: : 內容部分節錄:
: : 『When authorising import or transit of other commodities listed in this
: : Chapter, Veterinary Administrations should require the conditions
: : prescribed in this Chapter relevant to the BSE risk status of the
: : cattle population of the exporting country, zone or compartment.
: : Standards for diagnostic tests are described in the Terrestrial Manual.』
: : 何謂conditions?!這是OIE的專有名詞,在告訴你,什麼情況下,該有
: : 怎樣的限制,怎樣的衡量標準,全都是有相關的OIE規定,相關的風險
: : 評估、檢疫標準、狂牛症國家風險等級的標準等等。
: 所以請提出04年的標準中,你所主張的部份先吧。
: 難道你要用05、06、07、08、09年的規定,來為05年修規前所採行的04年標準來辯護
: 嗎;還是說這些"commodities"裡,有哪邊與我先前所說明的部份有所衝突呢?
: : http://www.oie.int/Eng/press/en_040109.htm
: : The OIE standards on BSE:
: : a guide for understanding and proper implementation
: : 內容略述:
: : 肉品的交易,什麼樣等級風險的,就怎樣的限制/措施,風險越高,限
: : 制越多,措施更嚴格,只要通過OIE所規定的標準/措施,就能得到安全
: : 的肉品,就能安心貿易。還有告訴會員國,不要亂加限制/禁止國際標準
: : (也就是我OIE)所沒有提到的動物或動物產品。
: 04年,OIE的 標準/措施 是 什 麼 ?
: 我們就在談牛與牛肉製品,並沒有與貓羊貂等搔癢症或豬及家禽等研究中不會得到相
: 關疾病的動物,有其他相關吧?
: : 總結:
: : 我整篇的重點在說,限制/情況/衡量,是OIE的法律名詞,不是會員國
: : 愛怎樣就怎樣,想限制就限制,想亂評估就亂評估的。
: 但是,麻煩你在列了一堆網頁之後,請把你主張的 OIE標準/措施 列出來吧。
: 還是說你找到了哪裡的 OIE標準/措施 裡是與我之前說明有關04年規範的那部份條文
: ,有更高優先的說明呢?
: : 限制什麼、依據什麼情況、怎麼評估,OIE都有其規定和依據的標準,只
: : 要通過OIE這樣的規定,進口國就不能限制。
: 04年到05年OIE大會修規將去骨無BSE 病例/疑似病例牛肉列入無須設限之前,OIE的規
: 範/標準/措施,是否就是我所列出的那部份呢?
: 而扣掉奶製品、牛精/胚胎、不含頭部的毛皮、及前述物萃取的明膠及膠原、不溶雜質
: 在總重0.15%以下的牛油(不含蛋白質)、不含蛋白質與脂質的次磷酸鈣;除了上述物件不能
: 設限外,其他都是能設限的。
: 這部份,依據我所提供的來源、原文摘錄以及中文說明;與你想主張的部份,是該遵
: 守誰的呢?
: 麻煩你摘錄一下你想主張的部份,可以嗎?
: : 出口國想怎麼高於國際標準(OIE),來告訴進口國說他們的肉品是有多安
: : 全,那是他家的事,但不能低於國際標準,否則進口國可以不進。
: : 進口國想怎麼低(隨便)於國際標準(OIE),來要求進口國的食品安全衛生
: : ,那也是他家的事,但不能高於國際標準,否則,這個叫做貿易障礙。
: 那這個『國際標準』,也就是你我爭論的重點;既然你無視我列出的那些部份,想必
: 你可以列出支持你證據的部份。
: 那麼,04年OIE規範中,台灣不能選擇『進口國可以不進』卻得先於05年OIE規範修改
: 之前進口美國牛肉的OIE條文是?
: : 想拒絕美國牛肉可以,但請告訴美國政府,他們的牛肉哪裡違反了OIE的
: : 規範,他們的牛肉不是安全衛生的。
: 之前就說過了,因為不能訂定歧視性條款,所以在這個部份,當時OIE是用概括的方式
: 來將各國、各類疫情、與各類因應方式全數列出。
: 台灣以當時(現在仍是)無BSE病例出現的國家來對其他已傳出(疑似/確認)BSE病例,甚
: 至於發現vCJD病患的國家來作出限制,本身就是最有利的選項。
: 而重點是,當時的條文並沒有去作出更細的劃分;也就是說你想主張的台美同級,或
: 是相關的分類,都不會影響台灣依據OIE規範,去限制美牛的進口。
: 美方依此條款的概括性條列來主張它的最有利選項,主張即便美國已出現病例,但OIE
: 中規定可以去設置相關措施提高安全性與降低食用者患病的風險,要求台灣開放進口。
: 台灣亦當如此,依OIE規範中對於當時並不在禁止設限名單中的『鮮肉及肉製品』予以
: 直接限制其進口;而這是符合OIE規範並不會造成所謂貿易障礙的。
: 而你本篇想主張的部份,卻是現今台灣在OIE規範已將美牛當作安全的情形下,台灣卻
: 修法以時間(距離前病例10年)來設限而產生貿易障礙下,所遇到的問題。
: 卻不是當年OIE規範中,台灣可選擇限制其進口卻反倒是開放美牛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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