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david: 可以先思考一下,為什麼明明你的論點一樣 111.250.172.15 12/25 10:05
→ ddavid: 可以推論到「限制人身自由是違法的,為什 111.250.172.15 12/25 10:05
→ ddavid: 麼可以合法判決關人」「搶奪財物是違法的 111.250.172.15 12/25 10:06
→ ddavid: ,為什麼可以合法判決罰款」 111.250.172.15 12/25 10:06
→ ddavid: 那為什麼你只會把死刑拿出來講而不是把所 111.250.172.15 12/25 10:06
→ ddavid: 有這些懲罰方式一併拿來討論違法行為以合 111.250.172.15 12/25 10:07
→ ddavid: 法判決執行 111.250.172.15 12/25 10:07
→ ddavid: 簡單從此推敲一下就可以知道你的論點關鍵 111.250.172.15 12/25 10:08
→ ddavid: 是在殺人的部分,是否以判決合法化的部分 111.250.172.15 12/25 10:09
→ ddavid: 根本無法構成論點,若要讓這邊成為理由, 111.250.172.15 12/25 10:10
→ ddavid: 你就必須把所有種類的懲罰方式一併納入討 111.250.172.15 12/25 10:10
→ ddavid: 論,從而瓦解所有法律上的懲罰方式才行 111.250.172.15 12/25 10:11
→ ddavid: 也就是說,如果你的論點是廢除所有原本為 111.250.172.15 12/25 10:14
→ ddavid: 不合法而只是被法律合法化的懲罰方式,那 111.250.172.15 12/25 10:14
→ ddavid: 麼至少你的論點相對比較完整而一貫,雖不 111.250.172.15 12/25 10:15
→ ddavid: 同意但至少可以理解 111.250.172.15 12/25 10:15
→ ddavid: 但如果這樣的論點只討論死刑,那麼理由就 111.250.172.15 12/25 10:16
→ ddavid: 非常薄弱,在沒有加強論述前幾乎不具討論 111.250.172.15 12/25 10:17
→ ddavid: 價值 111.250.172.15 12/25 10:17
其實我是認為,任何剝奪人身自由的合法判刑,都需要重新檢視是否仍有存在的必要!
另外,死刑會特別提出來討論,是因為,人只要死了,就沒有為自己爭取生命存在的意義
,所以,必須要先以「死刑」是否有存在的必要?來做為所有合法判刑是否仍需存在的論
點前提!
提供我的觀點給您參考!
※ 編輯: eduishappy (220.136.123.57 臺灣), 12/25/2019 15:58:21
推 tmhks: 我覺得死刑應該存在並且確實執行111.251.205.126 12/28 05:41
→ tmhks: 死刑犯留在監獄只是浪費監獄資源111.251.205.126 12/28 05:41
→ tmhks: 死刑犯如果假釋出來 只是拿社會來對賭111.251.205.126 12/28 05:42
→ tmhks: 為了讓這個人有機會恢復正常 你可能要拿10111.251.205.126 12/28 05:42
→ tmhks: 人甚至100人的生活來賠 1賠1~100怎麼樣都111.251.205.126 12/28 05:43
→ tmhks: 不划算 我學會計的 人命是用金錢來計算111.251.205.126 12/28 05:43
→ tmhks: 死刑確實執行才能給社會帶來最大效益111.251.205.126 12/28 05:43
推 lu723: 死刑制度必須保留下來,且酒駕鞭刑。 49.216.59.216 12/28 10:31
→ lu723: 我問你一句就好,今天如果是你的家人朋友( 49.216.59.216 12/28 10:32
→ lu723: 無意唱衰、恐嚇,只是舉例)遇到什麼壞人, 49.216.59.216 12/28 10:32
→ lu723: 被傷害了,你還能在這邊說你覺得死刑制度 49.216.59.216 12/28 10:32
→ lu723: 該廢除嗎 49.216.59.216 12/28 10:32
→ palsuet: 懲罰的目的不在懲罰,而是在阻止犯罪 111.82.207.51 01/03 17:20
→ Neptunium: 你這論點可以推到不能有報復行為 114.44.8.143 01/23 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