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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峰涉違著作權無罪確定 前經紀人林暐哲沒有上訴 2021-09-01 12:13中央社 台北1日電 藝人青峰遭前經紀人林暐哲提告後,檢方依違反著作權法起訴,一審台北地方法院6月間 判青峰無罪。台北地院今天表示,林暐哲及檢方沒有上訴,本案青峰無罪確定。 樂團「蘇打綠」成員青峰(本名:吳青峰)遭前經紀人林暐哲控告涉違反「詞曲版權授權 合約」,於民國108年4月至9月間公開演唱已授權的音樂著作「歌頌者」等並發行(單曲 ),林暐哲提刑事訴訟主張青峰涉違反著作權,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起訴,案件由台北地方 法院審理。 法院審理期間確認雙方原本有3項合約分別為經紀合約、歌手唱片合約及詞曲版權授權合 約,雙方於107年12月簽署合約終止同意書後,林暐哲主張,經紀合約、歌手唱片合約終 止,但「詞曲版權授權合約」部分,青峰未於合約期滿前3個月前以書面提出反對,應視 同續約至108年12月31日。 開庭期間,林暐哲庭上表示,給青峰2合約而「淨身出戶」,訴訟壓力大;青峰說,林暐 哲惡意中傷並搶人創作;青峰母親廖女士哭說遭林暐哲欺騙,母子相擁哭泣。青峰後於臉 書貼文4000字提及案件始末,表示「我於理、於情都毫無虧欠,更是合理合法、仁至義盡 。」 台北地院於6月15日宣判指出,青峰於107年10月26日寄發存證信函給林暐哲已明確表示, 3項合約,包含本案爭執的詞曲版權授權合約,將於107年12月31日到期,不續約;雙方來 往訊息顯示,結束舊約內容包含詞曲版權授權合約。本案檢方舉證不足,無法證明青峰違 反著作權法,青峰所屬的哈里坤公司也無罪責,均宣告無罪。 https://stars.udn.com/star/story/10088/571415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113.20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opmusic/M.1630471812.A.59C.html
papa7363: 12/6就已經雙方律師見證終止所有合約,還拿失效的合約告 09/01 13:36
papa7363: 。 09/01 13:36
papa7363: 人家告都是就原本有效契約來玩文字遊戲。這個拿舊約來告 09/01 13:39
papa7363: ,業界少有。 09/01 13:39
jimking: 就吃相難看…貪婪 09/01 14:13
ch25: 林應該也無法在音樂圈立足了 09/01 16:14
thouloveme: 至少落幕了 恭喜 09/01 16:15
papa7363: 告輸的才說不要,9/27商標案再來看看是不是真的都不要 09/01 16:54
hururu113: 這場鬧劇終於結束了 09/01 20:02
snooker: 阿峰今天沒有被上訴 09/02 08:39
znling: 把蘇打綠的名字還來啦 09/03 0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