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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多元講了這麼久 卻老是在自己喜不喜歡的個人偏好上打轉 好像自己不喜歡不認同的態度跟意見就不應該不可以存在。 自由的意思就是 "只要不是人身攻擊" 每個人都有權力表達自己的意見 不管你喜不喜歡他的態度 你認為對方姿態怎樣怎樣怎樣 那樣的說法有效沒有效 算不算有同理心 你多討厭對方 (你討厭對方不等於別人就不能表達好嗎 完全不知道每次sop拿這個出來講的人到底為什麼 又不是朋友 喜歡還討厭又怎樣了) 以下下略三千字 "很多人不認同不喜歡就等於需要反省"? 所以難道很多人不認同不喜歡同志 就等於同志應該反省? (還是什麼時候應該反省什麼時候不用又是選擇性 反正什麼對自己有利就選什麼立場?) 每個人要認為人的行為標準該怎樣那是你的自由 不認同不喜歡誰的觀點 都可以當對方講的是屁 但是別人要不要理會你/改變 那是人家的選擇,權力跟自由 尤其在沒有私交私誼的情形下 沒有任何人有義務因為別人的喜不喜歡改變 如果你認同自由跟多元 這就是自由民主社會最基本的共識跟價值 似乎有些人就是很難明白這點。 ....... 類似是種quick fix立刻能開心一下的效果 但長遠來說問題並沒有解決 重點就是d大a大文中提到的 可是真的很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8.175.16.18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rozac/M.1555966178.A.8D9.html
colza: 完全認同。但也同時我想著,這是理性上,感性上是不一樣的04/23 06:47
colza: 感性往往把理性往下拉04/23 07:18
※ 編輯: hesione (68.175.16.185), 04/23/2019 07:56:30
hesione: c大: 確實如此,我同意04/23 07:58
ilikeeel: 核桃燉飯..核桃好難取得r04/23 09:59
欸 好像是耶...i大這麼一講想想好像真的是這樣 ※ 編輯: hesione (209.122.210.146 美國), 08/25/2019 10:5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