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mac012004: 不然就潛個水 休息一下 08/05 16:42
推 tmac012004: 很多人的地方就會吵,當志工沒薪水的也會內鬥和霸凌 08/05 16:47
推 tmac012004: 不用說沒錢就爛命一條,因為戰爭爆發了,有錢也沒用! 08/05 16:59
臉書憂鬱症社團很多都是禁群組的
這邊以前照板友說法 也禁群組 因為產生的問題很多
只能說 現在的板主想法與別人不同~
爛命一條是真的就是
就像破布一樣破破爛爛的人生
跟住國外的那個阿姨不同
她就人生勝利組 跟一堆有錢人交往
而我則是爛命一條
→ asdfrtg: 需要改變自己 不然到哪都一樣 08/06 22:57
→ asdfrtg: 順帶一提查人家ip已經侵犯到個人隱私了“因為這已經算是 08/06 22:57
→ asdfrtg: 不經個人同意直接查到地址的行為”我不知道a大是怎麼想 08/06 22:57
→ asdfrtg: 但只要她想 也是可以透過法律途徑進行告訴乃論 08/06 22:57
哈 看到你的這段留言我並不意外
當初收到你主動寄來的 email
還有看到你在板上跟女生互動的狀況
就大概知道你是怎樣的人 所以你的推文我都不太回覆
只有想利用你身分的某人 才一直去跟你做互動
要談法律問題 你對法律的常識也太欠缺
只要在這邊貼文就會出現某些個人資訊
ip是其中的一項 ptt還很貼心的幫你把你的位置標示出來
並且 ptt官方本身就提供了特定使用者貼文的搜尋功能
這一切都屬於公開的資訊 並不受隱私權保護
你是不是忘了 註冊時 你就已經簽了賣身契了嗎? (笑)
特意去查對方真實資料並公布出來
這個才屬於違法的範圍
我甚麼都沒做 但是你卻亂猜測且公開指責
破壞我的聲譽 這樣才是違法的行為
※ 編輯: alices0924 (114.45.65.185 臺灣), 08/07/2020 11:10:48
→ colza: 大家冷靜吧。我自己覺得,真的不要繼續爭執了,不會有結果 08/07 12:22
→ colza: 的。只會繼續兩邊繼續不開心而已,我會建議選擇略過不看。 08/07 12:22
→ colza: 壓抑住「自己」覺得不合理然後想說些什麼的部分吧。兩邊 08/07 12:23
→ colza: 認為的合理、選擇的思考與措辭,都有太大差異。我真的不建 08/07 12:24
→ colza: 議再試圖討論或溝通什麼了。 08/07 12:25
→ asdfrtg: 畢竟在下也只有24小時 對法律知識確實有所欠缺 08/08 01:05
→ asdfrtg: 我會去在詢問熟悉法律相關知識的朋友 詢問看看我這樣做是 08/08 01:05
→ asdfrtg: 否違法 08/08 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