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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ikacha (小億)》之銘言: : 就在9月13日星期五晚上8點,3個人都從家出門,朝某個人家中走去... : 說明一下,3人步速相同。 : 從古巴村到加巴村要3小時,從加巴村到吉巴村要5小時,從吉巴村到古巴村要4小時 : 勒索者帶了一把僅有一顆子彈的槍去了某個村莊 : 他發現要殺的對象不在,就去和自己同名的村莊。 : 殺手也去了某村莊,他發現要殺的對象不在,就在桌上的酒下毒! : 之後他去了加巴村。(有可能回家了!) : 高利貸也去了某村莊,他發現要殺的對象不在,就在桌下放一個4小時半後引爆的炸彈 : 之後他去了吉巴村。(有可能回家了!如果你推理的結果不對,改成古巴村試試看~) : 他們三人都在9月14日早上死亡! : 吉巴:死在早晨3:30 : 加巴:死在早晨5:30 : 古巴:死在早晨8:00 我覺得這題有一點點bug。 雖然不是答案,還是防個雷。 首先,從死亡的時間與順序來看, 古巴不是被槍殺(沒有人能槍殺他), 也不是被炸死(時間不符)。 換句話說,吉巴與加巴中,一人被槍殺、另一人被炸死。 但一人死於三人出發7小時30分鐘後,另一人是9小時30分鐘後, 這代表被槍殺者是在路上遇到兇手死掉的,(否則應在出發後整數小時死亡) 而且是在離開第一個村莊前往進入第二個村莊的途中死亡。(否則就會比5小時短) bug點來了... 若被槍殺者和兇手要在前往第二個村莊途中相遇, 兩人相遇所需的最長時間為 (5+4+5)/2 = 7 小時。 A: 古巴 ->(4小時) 吉巴 ->(1+2小時) 加巴 B: 吉巴 ->(5小時) 加巴 ->(2小時) 吉巴 (其餘組合相遇的時間都小於7小時) 所以從時間上來看,被槍殺的時間太長了, 除非考慮兇手有在原地逗留、延遲行為時間。 順便防尾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2.125.12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zzle/M.1453481796.A.49B.html ※ 編輯: ckchi (220.142.125.123), 01/23/2016 01:07:19
pikacha: 如果是被槍撃之後還活了半小時可接受嗎? 01/23 10:32
kuoll: 我的確有想到一種可能是7小時後才槍擊的 而且兇手與被害者 01/23 10:52
kuoll: 都沒有原地逗留(當然也沒有槍擊後苟延殘喘XD) 01/23 10:53
ckchi: 如果接受槍擊後還活了半小時...那一小時半、兩小時半呢? 01/23 11:53
ckchi: 那被炸到的當場沒死,N小時半之後死掉呢? 01/23 11:54
ckchi: 不是不行,只是這樣要推論就會變得很麻煩了... 01/23 11:54
修一下自己推文的錯字 ※ 編輯: ckchi (220.142.131.106), 01/23/2016 11:59:20 ※ 編輯: ckchi (220.142.131.106), 01/23/2016 12:2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