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fiance33: 台灣食藥署法規「食品原料輔酵素Q10 (C118.160.69.166 12/09 02:10
→ fiance33: oenzyme Q10)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有118.160.69.166 12/09 02:10
→ fiance33: 規定30毫克上限,但國外的上限寬鬆許多118.160.69.166 12/09 02:10
感謝fiance33大大的推文分享^^
我後來打電話詢問了兩間製造代理Q10的公司
得到的結論是相同的
那就是台灣對於Q10"保健用途"的每日攝取上限是30MG(中國大陸是50MG)
也就是說如果超過這30MG,就必須當作是藥品而非保健食品。
所以不管是台灣本土廠商或是國外代理商,必須妥協把Q10每日攝取量降到30MG以下。
相反的在歐美,他們對於Q10的每日攝入量上限規定較為寬鬆。
我搜尋過Google:https://i.imgur.com/4qJ6Kf8.jpg
90~200毫克被認為是一般常規的每日攝取量
300~600毫克被認為是特殊加強用途的每日攝取量
也就是說,每日小於600MG的用量,在歐美的認知裡,都是安全無虞的!
這也導致了為何有些國外品牌會做到300MG甚至600MG,
但是台灣能販售的永遠不超過30MG的結果。
自我總結一下,
也希望能幫助到對Q10每日攝取量有疑惑的朋友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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