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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有幾個問題想要請教 ㄅ.合約中載明住址為5F,實際入住為頂加的6F,此份合約是有效的嗎? ㄆ.合約中只有特別提到提前解約時,不得請求租金償還,遷移費用或其他明目之權利金。 代表我如果提前解約還是可以拿回押金嗎? ㄇ.另外因為已經於四月初通知要提前解約,然後於4/29遷出; 然後陸續有因為房東不滿意我的清掃狀況一直到5/9做最後一次打掃並請求確認後, 房東就再也連絡不上了(直到今天,且尚未解約) 這部分我有什麼途徑可以解決嗎? 感謝解答與協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189.24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rent-exp/M.1399974943.A.F8E.html
spmark:第一次看到用ㄅㄆㄇ標號的,推一下 05/13 19:09
spmark:合約有效阿,你都住過了,怎會無效? 05/13 19:10
spmark:提前解約沒提到押金或罰錢,你就可以拿回來 05/13 19:11
再請問如果房東一直拖延下去我該如何是好? 以及拖延下去會對我有什麼不利的因素在? 謝謝 ※ 編輯: angels0917 (111.249.189.240), 05/14/2014 15:08:16
noovertime:押金不就是在保障契約履行的?為什麼毀約可以拿回? 05/14 15:57
spmark:押金是擔保抵押,求償時用的,解約是按合約內容解約 05/14 20:09
spmark:提前解約的條件也寫得很清楚,沒寫罰則就沒用 05/14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