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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pt.cc/6mhe 2015/02/16 15:44:00 記者葛柔、劉秉家/新北市報導 有房客租別人的房子在約到期後不但不搬離、不繳房租,甚至租一樓佔用二、三樓。誇張 的事情發生在新北市新店的光明街,尤姓屋主控告租客侵占,甚至還在陳姓男子租屋的期 間中發生火災,屋損到底誰該賠已經讓屋主一個頭兩個大,向對方要求迅速搬離對方不但 不搬,還向屋主要求26萬元,雙方各說各話現在一狀告上法院。 陳姓男子:「你真的可以顛倒是非嗎?你敢發誓嗎?(我敢發誓呀)」見面就是激烈爭吵, 雙方吵到臉紅脖子粗不可開交,原來游姓屋主不滿承租的陳姓男子一家,租約到期竟然不 搬離也不繳房租,尤姓屋主:「完全不付錢、完全不搬,就是完全耍賴賴在那個地方,我 覺得我現在報警也沒用,因為警方就說這個東西是民事的租賃關係引發的刑事案件。」 看看租任契約,明明103年12月就已經到期,可是陳男說不搬就不搬,甚至契約上寫著只 租一樓,沒想到二、三樓早就被陳姓男子占用,甚至還導致三樓發生火災因此。尤姓屋主 表示:「外接電器的電源線走火引發的火災,對方現在一直講說那不是他的責任,講簡單 一點,今天你不要佔用了我的二、三樓,樓上沒有人住根本就不會發生火災。」 陳姓男子則說:「你如果說有理的話,早晚就是執行命令來一定要搬嘛,非搬不可嘛,是 你賠我我賠你讓法院去裁才可以心服嘛。」最誇張的是陳姓男子還寄出存證信函要求屋主 付出26萬6才肯搬,為什麼法律保障不了原來是屋主?原來是屋主少了一步:租約簽訂時 在法院的公証動作。 律師胡原龍表示:「因為你有公證的話就可以作為強制執行的名義,請求法院很快速的來 執行他,保障他的權利。」尤姓屋主實在沒辦法,只好在大樓外貼出布條,要求賠償火災 造成的屋損、趕快搬家,現在雙方告上法院,誰對誰錯?開庭判決就有結果。(整理:實 習編輯陳韻婷) == 下面有當事人留言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933677529984885/940730209279617/?notif_t=like 位於:新北市新店區光明街31號~ 這篇新聞,很遺憾的,我是當事人(屋主),雖然已經提告,但是3/17才開庭! 聽說民事訴訟少說要半年到ㄧ年,這段時間,對方竟然不搬遷也不付錢,這真的太誇張了 ! 是否可以請教大家,我還能怎麼做?難道守法的人就活該倒楣被這種人欺負嗎? (想尋求有相關處理經驗的高手~是否能提供意見!感謝!) == 這種濫用法律善意的人,就是逼房東把房客當敵人的人 所以房客也要體諒房東 畢竟房客遇到惡房東,頂多就是賠錢搬家走人 房東遇到惡房客,有家都歸不得,我看哪天被被放火燒也沒得索賠 我看過類似的租屋蟑螂例子,最後屋主找人去「好好溝通溝通」,當晚惡房客就搬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42.9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426357040.A.7C9.html
mimily0504: 公證哪有很快速....公證也是要等口掉押金欠兩個月才 03/15 03:13
mimily0504: 能拿去執行,為什麼一定要被欠兩個月? 如果說公證 03/15 03:14
mimily0504: 像是保險,發生了就快理賠啊 = = 03/15 03:14
epenpal: 重點是感覺事先不好篩選這類的地雷 唉~ 03/15 17:48
Workforme: 篩選這種事很難說 畢竟人模人樣但是畜生的人也不少 03/15 20:05
ywc17: 如果這房客pk之前那女二房東,應該會很精彩 03/16 09:00
epsonc45: 我很好奇~有多少房東會拿合約書去公證的? 03/18 00:29
mimily0504: 我有。 因為有遇過爛房客,而且戶籍本來就不在那邊, 03/18 00:43
mimily0504: 地價稅是非自住稅率,所得稅也沒多少。被拖欠,以一個 03/18 00:44
mimily0504: 月一萬元的租金來講,從拖欠到訴訟完成、強制驅離, 03/18 00:45
mimily0504: 起碼10幾萬沒收到。一年多花個幾千塊,遇到事情也可 03/18 00:45
mimily0504: 理直氣壯。 有很多房客是自己沒理,也會去檢舉房東逃 03/18 00:46
mimily0504: 漏稅,倒不如自己先做好公證,有個止損點比較好 03/18 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