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edama: 1.看房東是否接受 2.大部分房東應該都懶得理你 04/06 18:40
→ mimily0504: 即便房東願意把惡房客/室友 趕走(提前解約)。但是法 04/06 18:56
→ mimily0504: 律上並不允許房東強制驅離(清出東西、換鎖),所以除非 04/06 18:57
→ mimily0504: 該房客自願離開,不然其實走法律途徑都要一年半載 04/06 18:58
→ mimily0504: 代找房客和轉租契約上有寫明應該都可以,只是找到的 04/06 18:59
→ mimily0504: 房客和轉租的對象,有時候未必房東會滿意,會有點爭論 04/06 19:00
關於第2點,難道就沒有什麼預防措施了嗎? 只能賭運氣?
只能說遇到問了才上來求救(板上有好多案例了!)
房東也不想租到惡房客吧....
※ 編輯: newversion (140.112.251.86), 04/06/2015 23:42:00
→ mimily0504: 去公證然後簽短約(半年或一年) 像台北市政府那樣 04/07 01:13
→ mimily0504: 遇到習慣不好的也只能記點,然後約滿不續約。 04/07 01:15
→ mimily0504: 公證其實也只針對不繳租金和期滿搬離的部份。所以要 04/07 01:16
→ mimily0504: 配合短約。 04/07 01:19
→ evonre: 第二點應該不會有人理你 XD 04/07 04:24
→ evonre: 基本上雅房自己看著辦,不然就加錢租套房,沒有第三條路 04/07 04:25
※ 編輯: newversion (140.112.251.86), 04/07/2015 06:29:43
推 ki80369: 根據我的經驗房東的心裡只有錢!!!他才不管遇到什麼惡 04/25 00:17
→ ki80369: 室友更不會幫你們調解!!現在的房東就是這樣 04/25 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