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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某些原因,我幫朋友家裡看了一間四房兩廳的房子,因為朋友有意願要搬家,讓家裡 的空間大點,所以我們5/22當天在外地的房東回台中後約了看房,看完朋友很滿意,給了 一個月押金後簽約,租期由6/1開始為期一年。 然後問題來了,朋友回家後跟家裡告知,家裡卻不願意搬,所以我於5/26再告知房東,房 東則要我繼續勸朋友家人搬家,說如果無法搬家那就算違約,押金將全數要我們認賠,想 請問的是,這樣算合理的嗎? 在此先謝謝給予經驗的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8.68.25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433235591.A.DC2.html
a666445: 都已經簽約了 當然只能認賠啊=_= 06/02 23:05
gwen31337: 非常合理阿 都簽約了不願意搬當然是認賠 06/02 23:15
breakingdown: 這…除非房東佛心來著的…不然照合約走就認賠吧~ 06/03 10:18
breakingdown: 或許可以討論一下 你們幫他找房客承租 看押金能否按 06/03 10:22
breakingdown: 比例或多少退一點給你們(當然這也是房東有意願才可 06/03 10:23
breakingdown: 以) 06/03 10:23
breakingdown: 要你們全數認賠 房東是完全站得住腳 06/03 10:24
vulwei: 哪裡不合理 06/03 12:28
mimily0504: 都6/3號了,怎麼少賠啊.... 06/04 01:53
tokirthing: 房東站的住腳喔 只能靠苦肉計 06/04 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