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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親戚遇到一個問題如下 今天親戚的屋子有兩位房客願意承租假設為A和B 而A早於B 當初和A談的時候只有收下A的訂金3000元,不過沒有簽合約 後面的B開出的承租條件優於A 今天親戚想要承租給B,現在問題來了 1.有沒有好的理由可以拒絕A ? 2.會把當初A的訂金3000元退還,並外加3000元給A,當作不租給他補償, 這樣做應該很合理吧? 請問還有哪些疏忽的地方 ? 謝謝 -- ◢██◣ \    ◤ █ ◣ □︵□◥ 中肯給個推好嗎 ? █▅▅▅▅╲O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10.0.7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436666983.A.982.html
mimily0504: 要雙倍奉還的話,照實講就好了,確定b是個好房客, 07/12 10:56
mimily0504: 簽完約兩押一租拿到,趕快退訂金給人找房,別耽誤人 07/12 10:57
claretcider: 重點是要早點跟A說 別浪費它時間 07/12 12:37
stgh2526: 有多退3000,我相信大多人都可以接受 07/12 22:26
Winnielover: 重點是早點講+1 07/13 01:11
starscat: 重點是要馬上講 絕對不要拖 這樣A才能找房子 07/13 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