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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區 李X英(母) 潘X鴻(子) 據稱搬到桃園 山子頂, 從去年11月開始,少則一個月,多則拖欠兩個月 6月下旬還說,7月20日,3個月(5-7月)一起繳, 押金押兩個月捏,拖到3個月一起繳,是會生利息嗎? 8/4日約滿,一直到今天才點交完畢, 一直跟我盧,她後面幾天只是留一點東西和垃圾,要我不要扣錢。 租約我有公證過,不然我租金可能無法收齊, 也無法"如期"將對方請走 幾個月前就寫存證跟他們說過不續約, 7月底期滿前10天還是半個月,才說他們可能會多住幾天, 說多住的算日租金給我們 但對方之前拖欠的很嚴重厲害,我被他拖怕了, 跟對方說契約上期滿不搬兩倍計算,對方才認真的找屋搬家 不太會看人的真的推薦去公證租約,省的麻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188.17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440062948.A.72C.html
bingreen: 推,公證是對雙方的保障,雖然我覺得對房東更安全! 08/21 07:01
對啊 除了破壞房屋,事故屋(自殺、他殺、意外死亡)、火災之類的, 最怕碰到不交租不搬走的, 多繳點稅,當買保險囉 ※ 編輯: mimily0504 (61.230.162.1), 08/21/2015 16:5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