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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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狗吠才知租到凶宅 檢:房客沒問不算詐欺
時間Mon Sep 14 15:10:11 2015
狗吠才知租到凶宅 檢:房客沒問不算詐欺
東森新聞記者卓經國、李彥穎/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27歲的林小姐在三重租了一間雅房,但搬進新家第一天
,她養的狗卻一直叫個不停,連續叫了好幾天,林小姐覺得不對勁
,詢問鄰居才得知先前有人在房間裡燒炭輕生,她氣得告房東詐欺
。但檢察官認為林小姐沒有事先詢問,房東不算是刻意隱瞞,予以
不起訴處分。租屋專家解釋,法律的確沒有明定房東必須主動告知
是不是凶宅,但只要房客主動開口問,房東就必須誠實回答,如果
房東面對提問刻意說謊,房客之後還是可以求償。
房東租房子給房客避免糾紛,房子有甚麼瑕疵,一開始就要講清楚
。房仲經理陳胤豪表示,「那個年限到了,有可能就會漸漸、慢慢
的造成這種現象,所以這屬於房東應該要負擔的部分。」
但新北市一位林小姐到三重租了一間雅房,什麼都問仔細,水電、
瓦斯也都談好,預付一年房租5萬多元,沒想到搬進新家之後,狗
狗卻一直叫個不停,她問了鄰居才發現租了一間凶宅,但房東認
為,是林小姐自己沒有問,他也沒有刻意隱瞞,氣得林小姐提告求
償。
更讓林小姐傻眼的是,檢察官認定,
法律沒有明訂租賃契約需要註
明是不是凶宅,房東不構成詐欺取財,予以不起訴處分。
對此,崔媽媽基金會法服組長曹筱筠表示,「因為租屋的部分,跟
買賣畢竟是不同的,那在租屋裡面,並沒有這樣一個凶宅是不是屬
於瑕疵擔保的部分。」
專家解釋,
目前民法上的認定,只有買賣房子,賣方有義務講清楚
房子是不是凶宅,但
租房子對於承租人來說,只是短期使用,所以
房東沒有義務主動告知是不是凶宅,相同的道理,包括飯店、旅館
、民宿等等業者,也沒有義務告訴你房子是不是凶宅。自保之道,
除了事先蒐集資訊,就是直接開口向房東詢問。
曹筱筠說,「問說這間房子,是不是曾經發生過類似說兇殺案或是
自殺的狀況,我在意這件事情,那在意這件事情,但是你沒有誠實
告知,造成我的權益受損,照理來講它是可以求償的。」
也就是說,只要房客開口問了房東房子是不是凶宅,房東就有義務
誠實告訴房客,如果隱瞞,房客就可以提起訴訟,向房東求償,不
過能不能告得成,又要看法官認定房東是不是刻意隱瞞,如果連房
東都不知情,也不算是詐欺。無論如何,租房子之前多蒐集資料,
總是能夠盡量避免吃虧。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721/53843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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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arkaikainu: 原來"主動告知"的意思是,房客要主動問才告知www 09/15 15:29
→ mimily0504: 第二頁也解釋了,房客是短期使用,和買屋價格會受到 09/15 23:03
→ mimily0504: 影響不一樣。 也沒有人會去旅館和民宿問,是不是凶宅 09/15 23:03
→ mimily0504: 而且詐欺是用"詐術",房東沒說謊騙人就不算 09/15 23:07
推 Achillies: 凶宅也會影響租金行情啊! 誰會想租凶宅,可以告民事, 10/11 23:48
→ Achillies: 消極隱匿重大資訊請求解約以及賠償不當利益。 10/11 2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