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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前租的這間套房跟房東簽三年 去年底合約到期,我是沒有打算繼續租下去 但礙於工作關係沒時間找房子 我跟房東說能不能讓我在住兩個月(租金照合約日期付) 房東說可以,於是我打算住到過完年就搬走 (我們沒有再另外簽合約) 請問到時候我要搬走 會有違約房東不還押金的問題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123.6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453956881.A.28E.html
stgh2526: 先確認搬走的時間再告知,沒有違約問題,因已轉為不定 01/28 13:00
stgh2526: 期合約 01/28 13:00
spmark: 口頭合約也是約,所以合約是延長2個月,沒轉不定期約 01/28 14:48
spmark: 房東沒有不還租金的問題,頂多只有不還押金的問題 01/28 14:49
spmark: 如果你的合約是到2015.12.31,那麼延長2月就是到2.29 01/28 14:50
spmark: 二月租金還是要支付,沒住滿是自己的選擇 01/28 14:50
spmark: 但是房東不能以此當藉口扣押金 01/28 14:50
SORRY 我打錯了 是扣押金才對 ※ 編輯: qaz442002 (118.169.123.60), 01/28/2016 19:59:42
Workforme: 擔心的話就跟房東好好講 白紙黑字寫一寫吧 01/28 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