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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有個問題想要請教一下各位 我是跟女朋友一起住,女朋友才是一開始的承租人 我們的房子是102.6.23簽約,到了隔年103.6.23時並沒有續簽 而我又繼續住到了現在105.2.21(預計住到2.29) 其中雖然一直住但我們找房子也找了好幾個月了 最後在2/16找到了 我在2/17時跟房東說我們只住到2月底 他口頭上也答應了,我才立即打給新房東說確定要租屋 結果他在昨天時傳LINE給我說要叫我們多付3月的租金 因為我們沒有提前一個月跟他說(只有提前半個月是我們理虧的部分) 剛剛打給他跟他談了一下 他說:我們都是一年一年算的,你們6.23入住就是要6.23走 不過因為你們人也很好,相處也融洽 我也通融可以讓你們3/1號走 但你們要多付3月的租金 電話結束後問女朋友後應該是沒有續簽約的 所以應該就轉成不定期租賃合約,應該就沒有說一定要6.23搬走的道理 請問我們真的要多給3月的租金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178.14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456030711.A.31F.html
medama: 本來就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啊 你爭取看看能不能多繳半個月就 02/21 13:09
spmark: 月繳的,不定期租約要提早一個月說 02/21 13:30
jackchen1025: 所以即使沒有簽約的情況下,提前半個月講也沒用嗎? 02/21 13:32
spmark: 被罰一個月,卻要在3/1就離開,兩者的支出是一樣的 02/21 13:32
spmark: 像一樓說的,爭取看能不能繳到3/17就好 02/21 13:32
jackchen1025: 想請問一下,我們沒有續簽約應該就沒有6/23要搬 02/21 13:43
jackchen1025: 的這回事吧? 假設我有提前一個月講 他也不能說甚麼? 02/21 13:43
※ 編輯: jackchen1025 (36.224.178.142), 02/21/2016 13:46:22
spmark: 是的,不過月租的都是一個月一個月算 02/21 14:13
spmark: 所以合理的作法是租金付到3.22 不會被扣押金 02/21 14:14
pajero: 沒續約就是照舊租約走 02/21 16:42
dodonpachi: 通常都是一個月一個月算 02/21 22:10
dodonpachi: 因為如果定死日期對房客而言他找得新房的時間得非常精 02/21 22:10
dodonpachi: 準 這是不太實際的 尤其是大台北 02/21 22:10
mimily0504: 都嘛叫新房東起租日晚算,先搬東西去... 02/22 01:55
mimily0504: 以一般人找房提前N個月,通常都看淡旺季決定起租日 02/22 01:56
kelly66: 若確定是不定期契約可以隨時終止,房東不能要求要付租到 03/19 08:16
kelly66: 6.23。房東會這樣說是覺得損失租金,若覺得平日和房東相 03/19 08:16
kelly66: 處的還不錯,不妨幫他找新房客(協助廣告)。 03/19 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