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rent-exp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各位前輩大家好, 本宅家裡最近弄好套房,要委託房仲幫忙出租。 但,房仲有提到房租報稅的問題, 他建議正常納稅,日後與房客之間比較不會出現問題; 那就產生了二個問題: 1.如果要繳稅,原本辦理自用的房子(現為套房), 是否要改為營業用呢? 2.房仲說到「房租的57%報稅,剩下43%為修繕用」, 想請教各位前輩們的經驗,是否採用這個方式呢? 懇請前輩們幫忙解答,感激不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3.18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457055204.A.07C.html
spmark: 報稅57%,43%算成本不用報,這是規定的報法~~ 03/04 10:48
spmark: 除了正常納稅,租賃契約也要公證,以後出問題才好處理 03/04 1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