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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591 透過仲介找房子 有一間 36000 三房30年約25坪台北市的舊華夏租屋(科技大樓站) 管理費另附 原本公寓內電器只有冷氣/瓦斯爐/熱水器,沒有洗衣機/冰箱/電視 裝潢的話沒有,只有基本衛浴跟廚房以及衣櫥,沒有床板或客廳相關的 請問如果房仲說可以付斡旋金跟房東談 應該要談價錢比較好還是談家具呢? 預想的方案如下: 1. 價錢的話改成 34000 (殺價兩千會太多嗎) 2. 家具冰箱/洗衣機購買一人付一半,如果未來不租了則留下來 請問是否有人有經驗通常房東會答應哪一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21.9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457104553.A.8CC.html
aaucysg: 這樣36000我覺得好像有點貴...殺兩千應該不算多? 03/05 14:14
aaucysg: 但我目前是18000殺1000,也是沒相關經驗@@ 03/05 14:15
mac0317n: 個人認為殺價錢 ,傢具算自己的 。 03/05 18:48
mac0317n: 會租這種房子的人幾乎都喜歡空的 03/05 18:48
Cyoan: 配備的部分可以問問看仲介 房東有沒有意願配 價金在談 03/06 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