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ileen251 (綠綠)
看板rent-exp
標題[房客] 提前解約押金問題
時間Fri Oct 7 14:33:36 2016
大家好
故事是這樣的
去年我跟房東104.11.13簽約半年到今年105.5.12止
但是今年5/3-7/22有中途至外地受訓
原本租的房屋有繼續半價的價格繳房租
所以房間是有保留的
但是房東跟我說
因為受訓期間的房租的錢有半價
後面必須還是要簽約半年到明年(106年)的1月
前面的104.11.13-105.5.12半年有簽合約書
但是後面的房東自己說簽約的今年7月到明年1月只有用line說,沒有正式簽合約書
後面的半年是算不定期契約嗎?
另外今年10月底我就要搬離開租屋處,剛有打給房東問,但她很不耐煩回我在忙
若她以我提前解約,扣我2個月的押金這樣合理嗎?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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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eileen251 (114.35.126.168), 10/07/2016 14:34:40
推 PVZVT: 老實說,為何什麼受訓之類的,房子可以半價? 站在房東立場10/07 16:06
→ PVZVT: ,房子就已經租出去,沒辦法其他用途了10/07 16:06
那時有和房東商量過,房東願意給我半價的房租,因為那段期間我都沒住在租屋處
※ 編輯: eileen251 (114.35.126.168), 10/07/2016 18:03:37
推 Nanoha: 印像中租約是不要式契約 雙方意思表式相同即生效 10/07 19:30
→ Nanoha: 例外是超過一年才需要以書面定之,不然視為不定期租賃 10/07 19:30
→ Nanoha: 你可以生活法律版問看看 10/07 19:31
推 guani: 房東是好人~ 10/07 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