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ennyfish2: 報警,如果有精神問題以致影響公共安全,可以藉由警 11/24 13:41
→ jennyfish2: 消強制就醫,這對大家來說未嘗不是件壞事 11/24 13:41
推 spmark: 推樓上 11/25 02:20
→ spmark: 另外,只要有任何互動,一律錄影蒐證 11/25 02:21
→ spmark: 記得要讓對方看到錄影的動作,常用的幾個法條要看一下 11/25 02:21
→ spmark: 例如傷害、毀損、強制、毀謗....必要時搬法條提醒對方 11/25 02:22
推 gjiiiiii: 之前聽到和實際在警局看到的,一般情況警察很不願受理說 11/25 09:40
→ gjiiiiii: 有精神病的,最好是掌握對方習性喜好(?)在對方一出現 11/25 09:41
→ gjiiiiii: 立刻報轄區最近距離派出所請他們來看讓警察相信這邊真有 11/25 09:42
→ gjiiiiii: 問題。很多你覺得對方有神經病的,搬法條他們會炸要小心 11/25 09:43
推 Nanoha: 因為精神病很難處理 就算報警處理 強制送醫還要醫生來鑑定 11/25 11:02
→ Nanoha: 醫院又不喜歡收留這種 沒多久又放回來 變成無限輪迴 11/25 11:03
推 spmark: 有些是真精神病,有些是假的,反正把麻煩丟給對方就對了 11/25 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