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yperic (internal nebula)
看板rent-exp
標題[合約] 提前解約問題
時間Fri Mar 17 21:50:54 2017
大家好:
跟房東簽的合約已經過期,沒有再簽新的合約,變成不定期租貸
現在因房間漏水,房東也持續來修繕,但仍時好時壞
我是否可以隨時搬離,不需要提前通知房東而取回押金?
(我查過資料,即使是不定期租貸要終止合約,仍需提前通知
因為我房租是月繳,所以應該得提前一個月跟房東說
但這表示我得住在這個不知道什麼時候會漏水的房間一個月,似乎也不大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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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imily0504: 不定期終止或修繕不完全終止應該都要預告吧, 可以再去 03/17 22:23
→ mimily0504: 生活法律版問問 03/17 22:23
→ mimily0504: 不然就跟房東講不一定什麼時候, 你找到就搬. 03/17 22:24
→ Hyperic: 了解,謝謝! 03/17 22:36
推 Jiton: 通常建議是一個月前通知 還是說你已經沒有押金可以拿回了? 03/19 17:31
→ Hyperic: 我有押金,但漏水嚴重的時候範圍很大,每天漏一公升的水 03/19 22:44
→ Hyperic: 想知道租屋到底遇到多大的困擾才能給房客立即搬離的權利 03/19 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