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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跟房東簽的合約已經過期,沒有再簽新的合約,變成不定期租貸 現在因房間漏水,房東也持續來修繕,但仍時好時壞 我是否可以隨時搬離,不需要提前通知房東而取回押金? (我查過資料,即使是不定期租貸要終止合約,仍需提前通知 因為我房租是月繳,所以應該得提前一個月跟房東說 但這表示我得住在這個不知道什麼時候會漏水的房間一個月,似乎也不大合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184.33.9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489758656.A.F6B.html
mimily0504: https://tinyurl.com/ml3nc3r 參考這一篇的話, 不管 03/17 22:22
mimily0504: 不定期終止或修繕不完全終止應該都要預告吧, 可以再去 03/17 22:23
mimily0504: 生活法律版問問 03/17 22:23
mimily0504: 不然就跟房東講不一定什麼時候, 你找到就搬. 03/17 22:24
Hyperic: 了解,謝謝! 03/17 22:36
Jiton: 通常建議是一個月前通知 還是說你已經沒有押金可以拿回了? 03/19 17:31
Hyperic: 我有押金,但漏水嚴重的時候範圍很大,每天漏一公升的水 03/19 22:44
Hyperic: 想知道租屋到底遇到多大的困擾才能給房客立即搬離的權利 03/19 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