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pmark: 可以寫上作廢等字樣,然後撕掉就好 03/23 10:03
各位大大好,本來我的租約是到2017.09才結束
但因為個人因素需提前於2017.04搬離
目前也已跟房東商議完畢,我搬離的時候押金會一併退還給我
現在想請問各位大大,當初簽的兩式合約是要如何處理呢?
是只要把房東跟我手上的合約都撕掉就好?這樣還會有法律效力嗎?
還是有什麼建議的方式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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