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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跟前屋主租房子 今年3月底租約期滿退租(一般書局制式合約無公證) 當初承租的時候有需問屋主我們要自己油漆 屋主表示不要奇怪的顏色就好 (我們漆米黃色) 3天前 與屋主及仲介 一同現場點交屋況 因為我們現在有遺留部分家具 但是我們也有現場一一詢問屋主是否要留下 屋主說都好 當然也包含整個米黃色的漆面 雙方順利點交完成 告知說 隔天結清水電瓦斯就會匯回押金 結果 昨天不但沒有收到押金 反而還收到屋主LINE說 必須清空屋子 並且恢復原狀原 本白色漆面 請仲介處理 仲介請我們可不可把東西載回 並回復原狀 不然就只能走調解 想請問板上的各位大大 小弟租屋10幾年都沒遇過這樣的事 請問該麼辦 跟該注意些什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6.153.16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490854704.A.B92.html
mimily0504: 家具可能房東仔細看過以後覺得無法留用, 牆壁再商量 03/30 21:17
mimily0504: 看看, 不行的話跟上面一樣走法律吧 03/30 21:18
happy8155: 當初詢問有沒有紀錄 04/03 01:11
Hermess: 沒記錄只能走調解 04/25 1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