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425247: 應該退一個月押金+沒住的租金才對 07/18 13:35
推 yulien2226: 一樓正解 07/18 15:07
推 LouisGrey: 告,或自認倒楣,不就這樣? 07/18 15:57
→ LouisGrey: 如果房仲是他找的,主張沒看過合約內容無理吧? 07/18 15:59
→ LouisGrey: 擅自進入成立入侵民宅的罪名,也是可以告。有看過房東 07/18 16:01
→ LouisGrey: 因此被判五十幾天的拘役,但也不一定。 07/18 16:01
推 conny1: 蒐證,再去"民事"求償 07/19 08:50
→ conny1: 房東跟房仲之間怎樣 不是你舉證的責任,你可以說你完全不 07/19 08:51
→ conny1: 知道 07/19 08:51
推 spmark: 原po契約是半年繳的,所以沒住的租金並不是"預繳" 07/19 14:20
→ spmark: 不過可以用擅闖民宅這點去談判,應該相當好談 07/19 14:20
→ spmark: 記得錄音 07/19 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