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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事情是這樣的 因為獨自一人(女生)第一次租屋(套房) 為了安全想要自費換套房門的鎖 在付定金時順口詢問房東太太是否可以換鎖 她說不可以 說怕我把自己鎖在門外 如果她沒有備用鑰匙不能幫我之類的 而且 我粗略看了一下租賃契約(房東自己打的)中有個住宿規定是 「若因重大事件發生,房東為了保障租賃標的物,得以備用鑰匙進入承租人租賃之範圍」 這個規定讓我有點不安 因為重大事件的定義太廣了 而且完全沒有要通知我的行為有些不合理 (這規定好像就違反刑法306條例了) 缺乏安全感的我真的很想換鎖 但是又不知道怎麼在簽約時再跟房東提(我還沒見過房東,房東是房東太太的兒子) 最後如果商議破裂下 我私下換鎖且沒給備用鑰匙會不會有問題啊? 第一次發文,若有錯誤之處,請跟我說我會改進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26.20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501278102.A.5FB.html
Firstshadow: (づ′・ω・)づ 那先改分類07/29 05:43
※ 編輯: chahahaha (223.139.26.206), 07/29/2017 05:47:44 ※ 編輯: chahahaha (223.139.26.206), 07/29/2017 05:48:05 ※ 編輯: chahahaha (223.139.26.206), 07/29/2017 05:49:59
zj3y30915: google幫你找到一篇 應該可以幫你解答 https://goo.gl 07/29 06:26
zj3y30915: /KwhSxX 07/29 06:26
GOOGLEISGOD: 裡面有內鎖應該就還好,或是加個鎖鍊鎖 07/29 11:12
sichi: 簽約人是房東還是房東太太? 房東的話你跟房東太太問鬼? 07/29 11:57
sichi: 再者 可以換鎖 沒帶鑰匙就是自費找鎖匠開而已 重大事件 07/29 11:58
sichi: 反正屋內都是你的東西 所以可以加註 限定警方陪同狀態 07/29 11:58
sichi: 然後換下來的鎖留著 離開時換回去 07/29 11:59
mimily0504: 刑法306, 你忽略了"無故"兩個字. 07/29 13:47
mimily0504: https://tinyurl.com/y7gldck6 07/29 13:47
mimily0504: 如果擔心就租別間. 非租不可重大事件定義清楚, EX: 07/29 13:48
mimily0504: 房客失聯N日, 房子發出異味, 依照刑法24條之緊急避難 07/29 13:52
mimily0504: 其實我覺得這樣講, 還是去找別的房子吧 07/29 13:53
Hermess: 我自己出租是不同意房客換鎖。其實如果妳有顧慮且沒有共 07/30 01:36
Hermess: 識。是建議找別戶。 07/30 01:36
LouisGrey: 在板上搜尋一下,換鎖問題少說十幾篇。原則上房東無權 07/30 21:23
LouisGrey: 拒絕房客換鎖,也無權要求拿新鎖的備份。 07/30 21:23
LouisGrey: 不過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遇到不肯讓你換鎖的房東 07/30 21:34
LouisGrey: ,另找他處吧。爭論不休只是增加自己居住上的困擾。 07/30 21:34
LouisGrey: 等多數房客都建立了相關的法律觀念,房東自然會調整, 07/30 21:40
LouisGrey: 要不然就是被市場淘汰 07/30 21:40
LouisGrey: tinyurl.com/y9aea8jp 07/30 21:59
LouisGrey: 有房東把房客合法合理的要求當成在找麻煩,但也有很多 07/30 21:59
LouisGrey: 房東觀念已經轉變,不但不會拒絕房客換鎖的要求,還分 07/30 21:59
LouisGrey: 享自身經驗,認為要求換鎖的經常是好房客。 07/30 21:59
LouisGrey: http://tinyurl.com/y9aea8jp 07/30 21:59
joefantasy: 可惜短視近利的房東還是很多 動不動就叫人搬走... 07/31 03:27
skylin: 房客自費換鎖 當然可以不給房東備份,如果請房東花錢換鎖 07/31 12:29
skylin: ,房東當然可以有權力留備份。另外房東當然沒權力阻止房 07/31 12:29
skylin: 客自行換鎖,因為本來就不可擅入,被反鎖房客自己找鎖匠開 07/31 12:29
skylin: 門,租約終止時請房客恢復原鎖就好 07/31 12:29
s221080: 我現在自己租的地方,一開始有跟房東的助理說會換鎖,他 07/31 14:39
s221080: 有提到要給他備用鑰匙。不過後來我就自己換鎖,也沒跟房 07/31 14:39
s221080: 東說,之後要搬走再把他的鎖換回去,或是看他要不要直接 07/31 14:39
s221080: 送給他也可以,我是這樣處理的。 07/31 14:39
Hermess: 具體一點來說。你租下房子就是你擁有使用權。房東不可擅 07/31 15:23
Hermess: 自進入也不可阻止你換鎖。但是如果合約上有提到房客不可 07/31 15:23
Hermess: 任意換鎖並且你同意的狀況下又任意更換。房東是有權利終 07/31 15:23
Hermess: 止租約並扣一個月訂金。 07/31 15:23
Hermess: 我是覺得要建議就完整一點把可能狀況都講出來。不是只把 07/31 15:26
Hermess: 房客權利寫出來。合約也要注意。 07/31 15:26
LouisGrey: 即使房東自己的鎖,能不能留備份我都存疑了。台灣這部 07/31 20:55
LouisGrey: 分可能是模糊地帶,房客也不太會刁。在很多國家(包括 07/31 20:55
LouisGrey: 對岸),可是明確不能留任何備份的。 07/31 20:55
s221080: 我會一開始就說清楚,因為我沒備份鑰匙,所以你被鎖在外 07/31 21:47
s221080: 面不用打電話給房東,房東輕鬆,房客也放心。 07/31 21:47
LouisGrey: 不留備份對房東的好處還是不少的,就像樓上說的。留鑰 07/31 21:57
LouisGrey: 匙有時候倒楣還有瓜田李下之嫌。想防的奇葩房客沒遇到 07/31 21:57
LouisGrey: ,最常面對的大概是房客請你幫忙開門 07/31 21:57
LouisGrey: 有一位板友莫名其妙的跑到別篇指責,說我誤導原PO和其 08/02 21:26
LouisGrey: 他板友。要明言合約如果有規範不能換鎖,執意換鎖會被 08/02 21:26
LouisGrey: 「扣違約金」並「強制搬離」。 08/02 21:26
LouisGrey: 我想如果有合約限制,通常確實是只能忍耐或協議解約, 08/02 21:31
LouisGrey: 解約搬走是可能會有違約金的問題。我以為這是普遍認知 08/02 21:31
LouisGrey: ,沒有要誤導大家的意思。不過也提醒我們,簽約要留意 08/02 21:31
LouisGrey: 內容 不然本來被保障的權利,可能會因為一分不平等合 08/02 21:31
LouisGrey: 約而受到限制。 08/02 21:31
LouisGrey: 不過違約金應該也是協議搬離,房東才有可能提出的。房 08/02 21:38
LouisGrey: 東有偉大到可以像罰金一樣直接扣錢,還因此能「強制」 08/02 21:38
LouisGrey: 搬離嗎?我是存疑,或再請比較有見識的板友補充。確實 08/02 21:38
LouisGrey: ,資訊充分流通的時代,我們更要小心遭到誤導。 08/02 21:38
Hermess: 原po問:最後如果商議破裂下 08/02 21:55
Hermess: 我私下換鎖且沒給備用鑰匙會不會有問題啊? 08/02 21:55
Hermess: 這不就很明確原po不懂……要給人建議是很好。但是一知半 08/02 21:56
Hermess: 解的建議只會害到別人。 08/02 21:56
spmark: 通常合約都寫,違背xx條至xx條,則罰balabala且終止契約 08/02 22:12
LouisGrey: 樓上那你只提合約會產生限制,卻不提換鎖本來就是房客 08/03 00:08
LouisGrey: 的權利,套你的話,也在刻意誤導? 08/03 00:08
LouisGrey: 我前面有推文協議不成最好另找住處,讓搞不清楚狀況的 08/03 00:13
LouisGrey: 房東被市場淘汰,你沒看到,還是故意沒看到。你那邊看 08/03 00:13
LouisGrey: 到我叫原PO硬幹? 08/03 00:13
LouisGrey: 另外我認為明明就該是保被障的權利,房東卻想利用合約 08/03 00:19
LouisGrey: 佔便宜,即使沒違法也是踩在界線上了。如果簽約時沒刻 08/03 00:19
LouisGrey: 意提醒,夾雜過關,再以此限制房客,也是踩在法律界線 08/03 00:19
LouisGrey: 上的欺騙行為 08/03 00:19
mimily0504: 樓上你要不要舉個例子, 白紙黑字寫的契約, 房東有義 08/03 01:09
mimily0504: 務要提醒, 即便契約已經有給房客看過, 仍屬踩在法律 08/03 01:10
mimily0504: 界線上的欺騙行為? 什麼叫做法律界線? 到底是不是欺 08/03 01:12
mimily0504: 騙? 你有實際案例可以提供參考嗎? 08/03 01:12
LouisGrey: 好呀,換鎖這件事本來就是房客的權利,這是從民法421 08/03 02:14
LouisGrey: 推出來的,房東不得拒絕,相關論述早就普遍。房客被法 08/03 02:14
LouisGrey: 律保障的權利,房東想用合約限制,這就是我所說的踩在 08/03 02:14
LouisGrey: 邊線上,所欺的就是民法沒真正說死,有賴法官依案例解 08/03 02:14
LouisGrey: 讀而已。 08/03 02:14
LouisGrey: 不如你來舉個房東以違約換鎖,把房客告上法院,法院判 08/03 02:16
LouisGrey: 房東勝訴的案例吧。 08/03 02:16
LouisGrey: 就算合約有限制,房東敢不敢告我都懷疑了。別忘了,房 08/03 02:19
LouisGrey: 東說房客換鎖,等同自證試圖去開過房客的鎖,到時候看 08/03 02:19
LouisGrey: 誰麻煩大 08/03 02:19
LouisGrey: 很多時候房客只是沒生命跟有錢有閒的房東耗,這也讓現 08/03 02:24
LouisGrey: 實中房東面對房客佔盡優勢。我這篇有勸原PO另找他處, 08/03 02:24
LouisGrey: 讓房東去自行其是就好了。說真的,就算合約有限制換鎖 08/03 02:24
LouisGrey: ,房客要硬幹的話,走訴訟途徑,我看也很難會輸 08/03 02:24
LouisGrey: 案例我沒有,可能房東宣判,甚至提告前就知道自己理虧 08/03 02:35
LouisGrey: ,根本打不贏官司吧。我目前還真的沒看過哪個,為了房 08/03 02:35
LouisGrey: 客換鎖要上法院,然後死硬到最後一刻的房東。還是你想 08/03 02:35
LouisGrey: 當第一個,讓我們開開眼界?我衷心祝你勝訴 08/03 02:35
LouisGrey: pttlifelaw 有更多換鎖的討論,你可以去看。你上篇已 08/03 02:42
LouisGrey: 經洗到兩三頁前,我不去回了,也一樣我沒那麼多精神力 08/03 02:42
LouisGrey: 氣,你就自行其是吧 08/03 02:42
Hermess: m你會不會覺得跟他講話好累? 我上面明明就有寫房東不能 08/03 03:37
Hermess: 阻止房客換鎖。但是有協議不換又私下換就是違約。他選擇 08/03 03:37
Hermess: 性失明的情況太多了。我實在不擅長應付這種人。 08/03 03:37
Hermess: 其實只要把換鎖這件事改成當二房東就好懂了。同樣都是法 08/03 03:50
Hermess: 律未禁止房客。但是約定好不行做但房客仍進行就是違約。 08/03 03:50
Hermess: 房東可以解約並求償。重點不是當二房東或是換鎖。而是違 08/03 03:50
Hermess: 約。 08/03 03:50
mimily0504: 某L你根本是跳躍式連結. 民法421是約定他方使用受益, 08/03 11:06
mimily0504: 契約禁止換鎖並不妨礙房客使用房子. 契約自由, 內容不 08/03 11:08
mimily0504: 違法就可以成立. 沒判例還能夠自行推演出, 房東沒提醒 08/03 11:09
mimily0504: 是踩在法律界線上的欺騙行為, 那你所說的欺騙行為又是 08/03 11:10
mimily0504: 違反哪條法律? 注意,我說簽約沒刻意提醒是踩在法律界 08/03 11:11
mimily0504: 線上的欺騙行為. 不是什麼換鎖權力來自民法421. 08/03 11:12
mimily0504: 民法421又沒說簽約不提醒是欺騙, 欺騙是你說的. 你回 08/03 11:13
mimily0504: 推才不要夾雜過關好嗎? 08/03 11:13
spmark: 原來這邊有人留言給我,我忘了我留那句是回覆什麼了 XD 08/03 18:28
spmark: 除了法律規定的以外,合約有約定的就要遵守 08/03 18:29
spmark: 如果雙方約定了不能換鎖,那就要遵守 08/03 18:29
spmark: 房客同意不能換鎖的同時,就放棄了換鎖的權力了 08/03 18:29
spmark: 房客可以爭取,但房東也可以不租給這個人,就市場去競爭吧 08/03 18:30
spmark: 怎麼覺得我看到的民法421和你們的有點不同 XD 08/03 18:33
LouisGrey: Mily 你要說沒違法可以,以後你遇到房客用民法 440 欠 08/04 10:09
LouisGrey: 租不搬走,他也沒違法 08/04 10:09
LouisGrey: 事實上就是你也舉不出一個換鎖問題對簿公堂,房東勝訴 08/04 10:11
LouisGrey: 的例子 08/04 10:11
LouisGrey: 你自己 Google 一下民法 421和換鎖問題的關聯,相關文 08/04 10:18
LouisGrey: 章多不勝數,你看過再來跟我辯說無關吧。 08/04 10:18
LouisGrey: 你整天泡在這個板,換鎖問題超過二十篇,你會不知道限 08/04 10:25
LouisGrey: 制換鎖是個爭議點?直接提出讓房客考慮和選擇,多少還 08/04 10:25
LouisGrey: 算正面的做法,就像我,或上面 SP 大也有提到的,市場 08/04 10:25
LouisGrey: 會在法律之前做選擇 08/04 10:25
LouisGrey: 你竟然還在跟我辯說,不用刻意提醒,讓房客簽了約就算 08/04 10:36
LouisGrey: 數。對啦,房客就簽了約有責任。但是如果房東明知是爭 08/04 10:36
LouisGrey: 點卻不提出討論,而用夾雜過關的方式,這就叫欺騙。連 08/04 10:36
LouisGrey: 我家旁邊賣滷味的都知道,東西如過單價太高,應該先跟 08/04 10:36
LouisGrey: 客人確認後再煮了。你這大房東不知道那些事情最好要跟 08/04 10:36
LouisGrey: 房客先說明? 08/04 10:36
spmark: 民法421和鎖並無關連阿 XD 08/04 12:59
spmark: 鎖就是房子的一部份,要換可以,搬走時恢復就好啦 08/04 13:00
spmark: 但如果雙方都明定不能換鎖,卻還要換鎖 08/04 13:00
spmark: 那就是違約,這個法律一定保障不了的 08/04 13:00
spmark: 沒人打這種官司是因為根本不划算,一個鎖才多少錢啊.... 08/04 13:01
spmark: 除非很有錢或是很ox,真的吞不下這口氣,才會去打官司 08/04 13:02
spmark: 原po可以建議房東把重大事件....那條規定拿掉 08/04 13:04
spmark: 如果真的有重大事件,法律是保障房東進入處理的 08/04 13:04
spmark: 刑法306的前提是"無故" 08/04 13:04
spmark: 只要檢察官認為進入住宅的原因合理(火災、瓦斯漏氣....) 08/04 13:05
spmark: 房東就不會有刑責 08/04 13:05
spmark: 根本不需要加那一條讓承租方在意的約定 08/04 13:06
mimily0504: 話是某L你說的,你不舉證誰舉證,你講的振振有辭是欺 08/04 15:37
mimily0504: 騙,你可舉不出個實際因此行為構成欺騙的例子。 08/04 15:37
mimily0504: 我說契約內容沒違法可成立,哪有錯? 你家旁邊的滷味 08/04 15:50
mimily0504: 攤是怎麼賣,你是要這樣跟法官講嗎? 法官大概會問你 08/04 15:50
mimily0504: ,你契約是一人一份看過,同意簽名,所欺在哪? 跟賣 08/04 15:50
mimily0504: 滷味的一樣嗎? 這次是找賣滷味的還救援喔? 08/04 15:50
mimily0504: 我說契約內容不違法可成立是根據民法71. 你說不提醒 08/04 16:17
mimily0504: 是欺騙,根據的法條是那條? 08/04 16:17
whawha612: 我自己是自費換,租約到的時候把鎖換回房東的那付 08/14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