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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找合租的房子,有一些問題想要請教: 例如,多人合租的房子還在租約中,有人搬走,我進去補位,所以不用與房東簽約,而是直接與原本房客接洽。在這種情況下,租金、押金及水電的分配合約該如何擬定?是受到法律保障的嗎?另外是否該要求對方提供與房東的契約呢? 希望有經驗的鄉民可以給我一點建議~謝謝大家 手機排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66.23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502088498.A.2B2.html
Hermess: 你直接把跟房東簽約的主要合約人當二房東就好。這樣比較 08/07 17:17
Hermess: 單純。另外要記得請對方提供房東允許轉租的證明。 08/07 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