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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合約剛過幾天, 終於遇到房東談續約事宜 去年因為經驗不足, 簽了個對房客很不平等的租約 談房租時只願意說隔年續租, 房租每個月優惠1000元 這點有寫在合約上, 孰料到房東居然又打悲情牌出來 跟我亂扯地價稅/房屋稅漲3倍 吧啦吧啦 地價稅: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047817 根據新聞平均是30.38%, 也就是每戶才多約1000元 何來3倍之多? 至於房屋稅也沒調漲 總之當然知道她在胡扯, 總之就是想耍賴(已經寫在合約上了) 不然又是在說給我買洗衣機了, 吧啦吧啦 今天談判破裂, 她說不要讓我續租了, 我說好阿, 那給我時間找房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3.70.9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504118283.A.100.html ※ 編輯: SPower (220.133.70.98), 08/31/2017 02:38:19
mimily0504: 違約在哪? 08/31 02:40
spmark: 違約在哪?又一個合約到期沒續約也沒搬家的 08/31 07:30
spmark: 你應該在到期前就處理完這件事情,現在不能要求給時間找房 08/31 07:31
spmark: 原本的合約寫法,寫續租房租優惠1000元,卻沒寫一定能續租 08/31 07:34
spmark: 建議要達到這種目的的,直接簽2年,第二年房租每月優惠1k 08/31 07:34
spmark: 地價稅房屋稅,看地段,3倍是有點誇張,但平均30% 08/31 07:39
spmark: 表示有可能高過30%也可能低於30%,而且要看金額大小.... 08/31 07:40
spmark: 反正只是個理由....查證那個並沒有意義,看你接不接受而已 08/31 07:40
spmark: 他有權利不續租給你,因為你們合約並沒有保障一定能續約 08/31 07:42
SPower: 如果到期前還是談不攏阿, 看起來原來是優惠根本吃不到 08/31 10:25
SPower: 反正第二年不租我就好了 08/31 10:26
kevinjl: 所以 這招學起來 遇到殺價客 就說續約減5000。 08/31 10:35
kevinjl: 然後不給續約 08/31 10:35
Tywin: 續租減一千,但沒說可以續約,所以雖然?寫在合約上也沒違 08/31 11:11
Tywin: 約? 08/31 11:11
Tywin: 我廣告上寫咖啡第二杯半價,但上面沒說你能一次買第二杯? 08/31 11:14
Tywin: 就算法律上蒙過去了,也明顯有誠信問題吧! 08/31 11:16
Tywin: 那當初簽這條幹嘛?簽的時候為什麼不加個但書說,但雙方皆 08/31 11:20
Tywin: 有不續約的權利?這才是有誠信的做法吧? 08/31 11:20
Tywin: 真的被蒙過去就算了吧,PO個地址出來,提醒大家房東有這招 08/31 11:26
Tywin: ,不要看到續約有優惠就很高興的簽約了 08/31 11:26
Tywin: 看到S的推文我是有點驚訝。不過或許我們法律知識真的太淺 08/31 11:33
Tywin: 薄,不知道原來能這樣玩 XD 08/31 11:33
Tywin: 上面有人說這邊已經是房東板了,好像真有點樣子,原PO不介 08/31 11:33
Tywin: 意我想轉生活法律請教一下。如果真的能這樣,也算跟板上房 08/31 11:33
Tywin: 東們學了一招 08/31 11:33
Alexiell: 咖啡例子怪怪的 你一次付清2杯咖啡錢 就有第二杯半價啊 08/31 11:56
Alexiell: 相對多 你一次簽2年約也就沒有現在的問題了.. 08/31 11:56
Tywin: 是呀,咖啡你去櫃檯店家這樣講你可以拒買,不會有這樣的問 08/31 12:12
Tywin: 題。那房東怎麼不說一次簽兩年才有優惠?或說先簽一年,第 08/31 12:13
Tywin: 二年有要再租會給你優惠?不想再租就沒有囉 ~ 08/31 12:14
Tywin: 我是不敢說就樣法律上就一定認定違約啦,但房客如果知道房 08/31 12:19
Tywin: 東有這種招數和思維,相信簽約前會多想想 08/31 12:20
Tywin: 前面幾篇看一直有說什麼房客教育房東 我是覺得反過來比較多 08/31 12:22
Tywin: 也許SP這套說詞在法律上還真的可行 那又從房東身上學到一課 08/31 12:23
playcat017: 咖啡例子不好,咖啡可以寄杯。不過,如果當時談好真 08/31 15:48
playcat017: 的就該一次簽兩年,咖啡半價也是要一次購買,然後再寄 08/31 15:48
playcat017: 杯。 08/31 15:48
※ 編輯: SPower (118.165.156.247), 08/31/2017 15:51:16
SPower: 我修改文章囉, 把情緒字眼修掉 08/31 15:52
※ 編輯: SPower (118.165.156.247), 08/31/2017 15:52:21
Hermess: 應該是這樣說。如果一開始就說簽兩年。第二年有優惠。這 08/31 16:47
Hermess: 合約就是兩年的合約。同時綁定房東跟房客。就是要住滿兩 08/31 16:47
Hermess: 年。但是看文章當時簽約時應該是原po第一次接觸房東。互 08/31 16:47
Hermess: 相都不知道對方狀況。所以先簽一年給雙方降低風險。 08/31 16:47
Tywin: 當然我覺得原PO不夠謹慎,要我才不聽什麼將來會有優惠之類 08/31 16:49
Tywin: 的推銷話術,要就馬上給優惠,不然等於空氣 08/31 16:49
mimily0504: 咖啡不管要寄杯還是一次拿兩杯, 都是先付款後取貨 08/31 16:50
mimily0504: 現場購物基本上還不能退款, 不像發行什麼餐券, 電影票 08/31 16:50
mimily0504: 沒使用到還可以退款. 簽兩年, 房租分期給付, 違約金 08/31 16:51
Tywin: 咖啡第二杯半價,我就是轉譯成一次買兩杯打七五折,優惠就 08/31 16:52
Tywin: 是立刻給,才有實質意義 08/31 16:52
mimily0504: 也限定一個月, 差太多了. 08/31 16:52
Tywin: 你寄杯也是要給憑證,而且兩杯的錢是一次給的,不是分開給 08/31 16:54
Hermess: 這不能混為一談喔。比如買一送一。不能混成兩件多少。因 08/31 16:56
Hermess: 為法條上的認定完全不同。買一送一。買的一是交易本身。 08/31 16:56
Hermess: 送的一是視同贈品。而兩件多少是兩件商品都是消費契約的 08/31 16:56
Hermess: 主體。 08/31 16:56
mimily0504: 所以房租也不是一次給兩年啊 再說民法都規定沒住到 08/31 16:57
Hermess: 寄杯是你要求店家給與方便。讓你無償寄存。因為咖啡是飲 08/31 16:58
Hermess: 料有隨時間降低品質的問題。正常應該是現場就要拿走。比 08/31 16:58
Hermess: 如兩件衣服。店家沒有義務同意你寄放一件。 08/31 16:58
mimily0504: 的部分要退錢, 寄杯的錢實體購物可以不退. 08/31 17:01
Tywin: 對消費者來說是一樣的。我覺得討論要去理解對方意思,抓語 08/31 17:02
Tywin: 病是吵架或辯論的時候用的招數 08/31 17:02
Tywin: 就像我問到底你要說可行還是不可行,你就說沒有可不可行, 08/31 17:03
Tywin: 是合法或非法 08/31 17:03
Tywin: 拜托,合法就是可行,非法就不可行,就這樣而已 08/31 17:05
Tywin: 就像去逛商場,看到招牌大字寫「全部五折」旁邊超級小的字 08/31 17:09
Tywin: 寫個「起」,這擺明就行銷話術,是有點不誠實的 08/31 17:09
Tywin: 但就像你說的,有點經驗的人都不會被騙。而且法律上也認為 08/31 17:12
Tywin: ,一般消費者應該有能力注意到。好,那就可行,儘管有點不 08/31 17:12
Tywin: 誠實,但被騙到的就當跟老闆 (房東) 學經驗吧 08/31 17:12
Tywin: 但如果原PO租屋這件事,被認為欺騙程度踰越上面的程度,法 08/31 17:15
Tywin: 律有所規範,那就是不可行,而且是能用法律救濟的 08/31 17:15
mimily0504: 有些文章律師說有違反XX法之虞, 實際上同樣的行為, 08/31 17:16
mimily0504: 有的也是不起訴. 08/31 17:17
Tywin: 但總之,就算合法可行,我也不會認同房東。因為他絕對有機 08/31 17:20
Tywin: 會把規則講得更清楚。之所以不講,無法怕講了房客被優惠吸 08/31 17:20
Tywin: 引的衝動就消失了 08/31 17:20
Tywin: 「無非」 08/31 17:21
Hermess: 你這樣子說就等於是把律師跟法官都當否決掉了。法條有其 08/31 17:32
Hermess: 規範。不是對或錯這麼簡單。你不能因為闖紅燈被開單就抱 08/31 17:32
Hermess: 怨救護車為什麼可以闖。因為對象不同。 08/31 17:32
Tywin: Option 這個概念知道嗎?一次簽兩年還是可以呀,簽說一年 08/31 17:32
Tywin: 後房客可以 option 或房東可以 option?或雙方都可以 08/31 17:32
Tywin: 誰抱怨救護車闖紅燈了!那也跟現在的案例無關! 08/31 17:41
mimily0504: 要不要續約不是也是一種選擇權?.......先決定要不要 08/31 17:45
mimily0504: 續約, 租金優惠才會成立吧 08/31 17:46
Tywin: 那裡不存在?說可以一次簽兩年,你又說要一年時間看狀況, 08/31 17:48
Tywin: 那用 option 解決呀。為什麼不能講明一次簽兩年才有優惠? 08/31 17:48
mimily0504: 房客也可以提出, 為什麼都怪到房東? 再說簽長約對房東 08/31 17:50
mimily0504: 有什麼好處? 又不是說違約金能收去比較多 08/31 17:50
Tywin: 樓上不要亂講話,哪有都怪房東?我還有說房客學到一個經驗 08/31 17:52
Tywin: 該感謝房東 08/31 17:52
Tywin: 兩邊的缺失我明明都有評價 08/31 17:53
Tywin: 房東沒機會解釋嗎?還是他知道這樣講出來房客大概也馬上轉 08/31 18:08
Tywin: 頭找別間? 08/31 18:08
yufat: 消保法有傻瓜條款 法律上並沒有認為一般消費者都會注意到 08/31 18:09
yufat: 不要亂扯 08/31 18:09
Hermess: 所有聘僱合約都寫的很清楚啊。租賃合約不是也是寫合約就 08/31 18:15
Hermess: 是一年嗎? 08/31 18:15
yufat: H,我沒有在回覆你,我在回覆T的某段推文。 08/31 18:16
Hermess: 我花時間跟你辯論?我有好處嗎?我覺得我花時間教你這些 08/31 18:17
Hermess: 很浪費時間。朋友來請教我至少還請我一頓飯。你就以你的 08/31 18:17
Hermess: 觀念繼續吧。 08/31 18:17
Hermess: 喔喔。抱歉。Y跟T有點像。你們id也差不多長。我不想回他 08/31 18:19
Hermess: 了。 08/31 18:19
Tywin: 又在裝高姿態了,還好意思說別人尖銳 08/31 18:20
Tywin: 那你的朋友真該告你詐欺 08/31 18:21
Tywin: 還是上一篇同一句話,你這ID的風格和水準爬幾篇文看來就這 08/31 18:23
Tywin: 樣 08/31 18:23
yufat: T大你自己都說是誠信問題,那麼契約解釋也可以依據誠信原則 08/31 18:25
yufat: 導出附隨義務,再依個別契約判斷這個附隨義務是什麼,而不 08/31 18:25
yufat: 是回到法律有規定才有義務,法律沒規定沒義務的框框講。 08/31 18:25
Tywin: 看你時間無敵多呀,一天到晚在這吵架的 08/31 18:25
Tywin: 那說不清啦,就像我說的個超大字全部五折,超小字「起」。 08/31 18:29
Tywin: 你也只能在心裡評價這老闆 (房東) 的誠信而已 08/31 18:29
SPower: 補個今天跟房東簽2個月租約的條款, 原本的條款被他強化 08/31 23:10
SPower: "乙方至少應住滿一年, 第二年以後在不增加地價稅及房捐稅 08/31 23:11
SPower: 的原則下,得減收月租新台幣1000以下, 但因政府今年地價稅 08/31 23:12
SPower: 及房屋稅調漲三倍以上, 所以月租金無法減收新台幣1000元" 08/31 23:12
SPower: 開眼界阿 08/31 23:13
mimily0504: 台北市還想要兩年調漲, 不三年漲公告地價, 避免一次 08/31 23:26
mimily0504: 漲太多, 民眾受不了. 另, 其實除了公告地價調整, 會影 08/31 23:27
mimily0504: 響到地價稅, 房屋標準單價調整也會影響到房屋稅, 房屋 08/31 23:28
mimily0504: 以前只有住宅, 非住非營(醫院補習班) 營業用, 現在住 08/31 23:29
mimily0504: 宅還有自住和非自住, 多一種稅率. 08/31 23:30
mimily0504: 雖然沒三倍那麼多, 房地稅有漲是不爭的事實. 08/31 23:30
spmark: 你住在很高貴的地段嗎....XD 09/01 00:23
Tywin: 我覺得討論板匿名的狀況,沒有誰在教誰,除非有人點名向你 09/01 01:35
Tywin: 請教。自命清高,認為自己程度高人一等可以不用加入,不用 09/01 01:35
Tywin: 擺一副自己法學素養高人一等,在纡尊降貴教育別人的樣子 09/01 01:35
Tywin: 而雖然那位自命不凡的板友,一直有意無意導向什麼跟聘僱合 09/01 01:41
Tywin: 約一樣,表現不好才不續約。但原PO的資訊指出,就是單純稅 09/01 01:41
Tywin: 務增加,在錢和信用之間,房東選擇錢而忽視誠信,如此而已 09/01 01:41
Tywin: 就算這個合約的規範被巧言模糊過去,或法律上無法處罰,事 09/01 01:44
Tywin: 實上就是背信 09/01 01:44
mimily0504: 住三變商三 www 09/01 01:48
Tywin: 覺得自己理直氣壯何必在新合約強化原來條款?奉勸高人一等 09/01 01:52
Tywin: 板友不用再凹,雙方認知一開始其實是相同的,稅務增加房東 09/01 01:52
Tywin: 想反悔才是真的 09/01 01:52
Tywin: 真的吞不下,至少口氣放軟大家重新談,而且出示證明該出租 09/01 01:55
Tywin: 單位成本每月確實增加一千以上 09/01 01:55
※ 編輯: SPower (220.133.70.98), 09/01/2017 03:06:30
SPower: 應Hermess要求刪除一些過多解釋的推文 09/01 03:07
Hermess: 謝謝 09/01 03:13
Hermess: 麻煩全部關於法條講釋的部分都刪除吧。謝謝原po 09/01 03:16
judge1226: 這個法律上應該沒救,只能說下次小心點,當學個經驗吧 09/01 03:22
judge1226: 。 09/01 03:22
※ 編輯: SPower (220.133.70.98), 09/01/2017 03:26:40
SPower: 回spmark, 大安區跟中正區交界處, 不算太精華 09/01 03:27
SPower: 另外建坪只有16坪, 他的說法我持保留, 反正學到經驗囉 09/01 03:28
judge1226: 突然想到一個問題,所以他同意你隔年續租這件事情有沒 09/01 05:03
judge1226: 有寫在合約上呀?你們具體合約內容到底是什麼? 09/01 05:03
SPower: 回judge1226, 上面只寫著租用期限滿一年,租約期滿得另簽 09/01 10:37
SPower: 續約, 這樣很模糊阿 09/01 10:38
SPower: 我一開始的認知就是, 續租然後優惠1000, 沒想到還有漏洞 09/01 10:38
SPower: 就是房東談不攏, 不願意租我, 合約也沒很明確寫明 09/01 10:39
judge1226: 只能給你個拍拍,下次簽約多注意。然後趕快找新房子了 09/01 12:53
osioli: 沒什麼違約問題 就沒誠信 但過程若房東提供一些家電換新 09/01 15:40
osioli: 他可能沒意願第二年減房租的優惠(只能說:話說太滿了) 09/01 15:40
osioli: 合約這種事很奧妙 不然一堆公司行號都有法務配合合約審閱 09/01 15:42
※ 編輯: SPower (220.133.70.98), 09/01/2017 23:09:01 ※ 編輯: SPower (220.133.70.98), 09/01/2017 23:09:13
SPower: 改標題, 應網友刪除要求推文 09/01 23:09
kimccccc: 所以房東意思是續租不想減1000?當然她有權限不優惠給妳 09/02 12:04
kimccccc: 妳也可以選擇不續租,她巴拉巴啦那些都是這樣多的 09/02 12:04
jack096: 從法律角度房東確實沒有違約~裡面沒有另約一定續租給你 09/02 16:49
jack096: 而且誰都知道,合約要到之前就要先跟房東談,等到最後談 09/02 16:49
jack096: 其實把自己的彈性空間給壓縮了,房東也知道你來不及搬 09/02 16:50
jack096: 講句比較難聽的,合約是保障雙方。時間過了你也沒優勢 09/02 16:50
nashill13: 相信房東的你也滿傻的 09/08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