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imily0504: 你離開的時候沒紀錄瓦斯表和電表度數嗎?10/07 00:32
→ thela: 嗯嗯,搬家有點趕真的沒去紀錄,是我們的疏失,所以水電瓦10/07 00:51
→ thela: 斯我想說如果他堅持我們認賠算了!但是門把和什麼儲水蓋的10/07 00:51
→ thela: 真的不太想吞下去就是...10/07 00:51
推 spmark: 水槽蓋子跟我認知的是一樣的嗎?賣場一個幾十塊錢....10/07 01:05
→ spmark: 買去放著就好啦,尺寸要對10/07 01:05
→ spmark: 還是放個照片上來看看? XD10/07 01:05
→ spmark: 門把的部份,就是爭論是否使用不當的問題10/07 01:07
→ mimily0504: 水槽蓋我也覺得報價貴的不可思議....什麼豪華的東西10/07 01:08
→ mimily0504: 連提籠,橡膠圈一起換都不用那麼貴吧10/07 01:08
→ yufat: 都不要給 等他訴訟~~10/07 02:22
推 Moonyblack: 蓋子要八百塊XD 門把是哪一種啊?自己網路查一下價錢10/07 03:08
→ Moonyblack: 會坑這種錢的,兩千多八成也是唬爛的10/07 03:09
→ spmark: 水電瓦斯使用者付費,該給的就給10/07 04:30
→ spmark: 東西弄壞本來就要賠,覺得太貴就自己買回去修好10/07 04:30
→ spmark: 人格是自己的,要等對方訴訟的話也可以啦10/07 04:30
推 spmark: 水電瓦斯,基本費和公電,按天數比例去算合理10/07 04:33
→ spmark: 但流動度數就是你要付的,使用者付費10/07 04:33
→ spmark: 這些名細在帳單上都看得到10/07 04:34
恩呀,
我們一開始的意思就是說我們用的我們會付費,
公共電費和基本費依比例負擔
但是房東的意思就是帳單我們要全付感覺怪怪的
東西弄壞當然要賠
門把要釐清責任就是
廚房水槽止水蓋就是黑色膠圈,銀色蓋子那個吧
我住了兩年多沒看過
甚至從來沒有使用過儲水功能
本來該我們負責的我們就會處理好
但總覺得有些不合理之處
才想說問問大家意見,謝謝大家唷
※ 編輯: thela (42.77.241.82), 10/07/2017 06:46:33
→ yufat: 不付錢關人格什麼事,財產權等於人格權嗎,呵呵,訴訟講證 10/07 11:04
→ yufat: 據的,沒在講人格,舉證之所在,大家都知道 10/07 11:04
→ newversion: 顆顆 10/07 14:39
推 spmark: 恩,對人說人話,對不重視人格的就走訴訟,很簡單阿 10/07 18:07
→ spmark: 房東把東西交給房客用,拿回來的時候有缺損,看誰倒楣阿 10/07 18:07
→ spmark: 民事是利己方付舉證責任,或許很多人不知道呢 10/07 18:08
→ spmark: 水槽那個跟我認知的一樣,賣場一個幾十塊錢而已 10/07 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