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oollooll: 可 11/09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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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7月的時候租了一間公寓分的雅房,當時簽約的內容是電費一個月200元,使用冷氣的
部分是獨立電錶一度4元,但因為這間公寓租給5個人(4間房間),可能夏天的時候4間房
間都開冷氣所以台電寄來的單子費用就很高,房東就要求我們要多付差額,但是在合約上
根本沒有提到說電費太高要多付差額的部分,請問這樣我們是可以要求不繳的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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