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rent-exp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各位好 因為個人因素要提早搬離租屋處 合約日期為106年8月1日到107年7月31日 今天翻合約時 突然看到房東有多附註了一條合約 說中途解約的話要賠償甲方至合約結束的租金 雖然感覺不合現行法律 但已經簽入合約會具有效力嗎? 謝謝大家 https://imgur.com/a/nirT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0.189.22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512840349.A.39D.html
Hermess: 前幾篇文章有人說過。如果沒有約定可以提前終止租約。就 12/10 01:31
Hermess: 該把合約走完。 12/10 01:31
Hermess: 8/ 12/10 01:34
Hermess: 律師蔡念辛答:房屋租約多有約定期限,若契約中未約定「 12/10 01:35
Hermess: 提前終止」條款,原則上房客不可單方面決定不租。 12/10 01:35
Hermess: 這篇是2017/09月的。比較詳細 12/10 01:38
Hermess: 如果租約沒有約定可提前終止租約,原則上無論是讀者或房 12/10 01:41
Hermess: 東,依約皆有權利及義務租滿3年,房客有權利住滿3年,房 12/10 01:41
Hermess: 東不得違約趕人,但房客也有義務住滿3年,縱然房客通知 12/10 01:41
Hermess: 房東不再續約,除非房東同意終止,否則在最後一年的租約 12/10 01:41
Hermess: 存續期間內,仍有義務支付這一年的租金。 12/10 01:41
yufat: 房客有居住安定要保護,房東有收租期待權要保護,要片面終 12/10 13:28
yufat: 止契約,就看你的溝通技巧 12/10 13:28
Hermess: 我是建議可以想辦法留下房東同意提前終止租約的紀錄。這 12/10 13:45
Hermess: 樣會比較好談。 12/10 13:45
spmark: 不要理他,讓他去告你,他告得贏再說 12/10 18:59
j0958322080: 現在頂多一個月不是? 12/11 18:19
TRosi: 實務上的處理會是重點 12/12 12:03
TRosi: 房東這種主張真的告不贏 12/12 12:11
wendylo: 問題這條是另外手寫附加上去,非原契約制式的約定,表示 12/12 14:34
wendylo: 雙方簽約時一定會特別約定,簽約態度不要隨便簽啊!不然 12/12 14:35
wendylo: 很麻煩。 12/12 14:35
合約當然不能亂簽 但是房客在簽訂契約上就屬於比較弱勢的那方 當時也沒料到可能會中途搬離 看來現在只好跟房東好好談了 謝謝大家 不過我查了一下版上的資料 有看到類似的狀況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496978119.A.A06.html 不過大家討論結果好像不太一樣 ※ 編輯: Friday9 (140.112.25.99), 12/13/2017 11:15:09
Hermess: 你就看版友跟律師哪邊的說法比較可信。你選一個做參考。 12/13 14:04
Hermess: 另外現在區公所都有免費法扶可以做諮詢。可以去預約。 12/13 14:04
Hermess: 還有為什麼房客在契約簽訂上比較弱勢?如果對契約有疑慮 12/13 14:06
Hermess: 不是可以換一間租嗎? 12/13 14:06
mimily0504: 原文就說不合現行法律了, 爬文又說不一樣, 反正自己去 12/13 20:16
mimily0504: 問問試試吧 12/13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