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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oyjack2005 (JIANJIAN)》之銘言: : 以下幫朋友代PO : 聽說滿多人夢到的 : 希望不要再有人夢到 : ------------------------------------------------------------------------------- : 地址:台南市東區裕豐街115巷套房(近成大、崑大、南大、夢時代) : 房東:*媽媽(長相阿嬤、矮矮微胖、聲音頗尖) : 特徵:房屋很新、房間很大、整棟共5樓、約30間套房(有小陽台)、門口兩顆香菇、 : (已查證)台南市政府工務局判定為違章建築、雙人床、系統櫃 : Youtube: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mBRvaVxtgo
: 影片中有租屋處、房東聲音 : 備注:房東有兩、三棟租屋套房,目前發現他刻意只PO其他租屋處, : 不敢再PO到裕豐街、近成大、近夢時代等字眼, : 等有人跟他聯絡後,可能再口頭告知其他地方還有,再以同樣手法招攬房客 : 591房屋交易:https://www.591.com.tw/rent-detail-2662991.html : 591房屋交易:https://rent.591.com.tw/rent-detail-2395000.html?version=old : 幫各位統整一下房東神蹟: : 1.押金被吞+房東老公出手打房客家長,互告上法院 : 2.成大教官室聲明:http://military.osa.ncku.edu.tw/files/14-1070-156869,r97-1.php?Lang=zh-tw : 3.訂金三萬被吃的學弟(簽約時臨時更動電費從5元變6.5元) : Youtube: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mBRvaVxtgo
: 東森新聞:https://news.ebc.net.tw/news.php?nid=73141 : PTT:https://pttdaily.com/tainan/m-1501682177-a-ef5.html : 4.過去被亂坑錢的例子:https://www.ptt.cc/bbs/Tainan/M.1435583691.A.6BC.html : 5.Dcard也有人跳出來講:https://www.dcard.tw/f/ncku/p/226532682 : 6.訂金押金直接爽吞還嗆房客:「不然來告我」的例子 : 7.退租時就要東凹西凹ㄧ下,凹到房客只能叫警察 : 8.先付訂金才能看合約,才告訴你電費6.5元、每天帶人回來要多付40元, : 不然就罰100元的條款,原本帶看時說傢俱、電器壞掉會修繕, : 結果合約裡寫房客自己負責,然後不簽約又不行,因為訂金5000元會被沒收, : 這種手法已經騙了上百個人了吧 : 9.房客已年繳房租,要提前幾個月搬離,並沒有要要回剩餘房租, : 結果房東卻要算住幾個月以原價6100元/月來算而不是原本5050元/月, : 然後押金8000元還要沒收,吵到又是叫警察也沒用,房客只能賠錢了事 : 10.東西壞掉包含熱水器、電視、冷氣、電燈、櫃子都要你賠一個新的 : 11.約到搬離開時須付800元清潔費,房東表示住進來是乾乾淨淨的, : 也是因為上一人有付清潔費,因此每個人都必須支付 : 12.住宿費40元/天/人,房東表示是補貼水費,須自行登記, : 房東會常常查看監視器,如有忘記登記100元/天/人(時間以晚上11點為基準) : 13.居住期間,房內電器舉凡冷氣,遙控器,映像管電視,數位機上盒, : 即便不是外力損壞,都須自行付費修理,例如映像管電視修理一次1200, : 修理回來的也依然是二手映像管電視.房東表示東西好好的交到您的手上, : 若是壞了就是您用壞的,需要您自行負責 : 14.倘若付了續約的訂金卻因故反悔,訂金及前一年的押金都必須歸為房東所有 : 15.帶看時都說電費會依台電漲幅、整棟的電費下去平均分攤, : 結果簽約時才會發現合約上面直接寫夏季電費每度6.3元(最新消息為6.5元), : 冬季電費每度5元 : 16.帶看時說東西正常使用都會維修,結果簽約時才發現合約上寫: : 屋內的用品如有損壞,乙方須自行付費修復完畢甲方不負責維修, : 不想簽約、就沒收你的訂金5000元(最新3.訂金改為1萬) : 17.已向台南市政府工務局查證,該地址確是列管違建,已依行程程序列管待拆, : 惟非優先拆除之違建項目,所以只能先予列管待拆,已經約11年了 : 以上還僅僅是近幾年深受其害的成大學生有在分享出來的案例 : 難以想像這11年來已經有多少人受害,此房東用這樣的方式不斷的斂財, : 在帶看時,都說對房客多好、只租給學生、大家就像他的孫子一樣什麼的, : 只因為學生比較好騙錢,欺負學生沒有法律常識、沒有背景與勢力、 : 學生都離鄉背井在努力讀大學、做研究都沒時間了,仗勢著自己有錢有閒, : 可以慢慢跟你耗 : 希望大家不要再夢到這位神級阿嬤了 : 阿門 根據你講的第八點 8. 先付訂金才能看合約,才告訴你電費6.5元、每天帶人回來要多付40元, 不然就罰100元的條款,原本帶看時說傢俱、電器壞掉會修繕, 結果合約裡寫房客自己負責,然後不簽約又不行,因為訂金5000元會被沒收, 這種手法已經騙了上百個人了吧 在消費者保護法裡面有明訂契約必須要給予合理的審閱期 https://www.cpc.ey.gov.tw/News_Content.aspx?n=495361E84D2038BD&sms=269B2A0B3B272499&s=C50C3F06FC77B980 房地產租賃合約依照定型化契約的規定是三天 由於她先要求你們付訂金之後才能看合約 不簽約便沒收訂金的情況下你們可以主張違反消保法的審閱期規定 要求她返還訂金,另外即使簽約了三天內也可以主張簽約無效要求解約 超過三天這就另外有請法律高手了 各版和成大教官室都有發聲明了 那表示她已經出名了,你們幾個受害者可以聯合一下把她所有的租屋處列出來 提供給需要的同學諮詢 個人認為她已經是惡意要欺負你們這些未出社會的學生 利用你們缺乏社會經驗來壓榨你們 除了列出她的租屋處供需要的同學參考之外 因為她的行為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 你們可以試試看向當地的消保官檢舉她 -- 淡淡的愛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34.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520406271.A.B67.html
spmark: 有可能不適用消保法 XD 03/07 19:15
spmark: 先付訂金才能看合約,那就轉頭走人啊..成大的學生這麼傻? 03/07 19:16
spmark: 未滿20歲簽約的話,打官司非常有利,有需要的話可參考 03/07 19:17
spmark: 但以後還是建議,把教育做好,尤其可以回去建議學校.... 03/07 19:17
Windsinep: 受害的不一定只有成大學生啊 03/07 22:04
Windsinep: 如果她真的是惡意,那治本的作法應該是把她趕出市場 03/07 22:04
Windsinep: 這才能夠讓市場正向循環正常運作 03/07 22:05
spmark: 市場要正常運作,應該要房東房客都照規矩走阿.... 03/08 16:54
spmark: 而不是把他趕出市場 03/08 16:55
spmark: 房客看到這種的,就別租就好了,市場自然會逼他改 03/08 16:55
Windsinep: 光推文可能有點誤解,我指得跟你的意思一樣 03/08 22:32
Windsinep: 讓她的這種行為無法在市場上生存即可 03/08 22:33
boyjack2005: 謝謝W大提供正確的觀念和作法給大家,謝謝各位 03/09 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