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ka: 應該是已經付的刊登費不退 03/11 15:10
→ mimily0504: 591刊登要先買點數, 用點數消費, 不給刊也要退點吧 03/11 17:20
→ mimily0504: 這種才欠告到消保.... 03/11 17:21
→ morphology: 希望這家網站的主機不是在對岸... 這也要太多資料了, 03/11 18:27
→ morphology: 權狀都要很誇張 03/11 18:27
→ spmark: 那就換個平台刊登就好啦,私人公司要這麼多資訊,幹啥 03/11 22:28
推 GOOGLEISGOD: 怪怪的 03/11 22:29
推 spmark: 屋齡、面積、樓層、用途,地政那邊都查得到,自己去要阿 03/11 22:32
推 jo3jo6: 請問有人知道何時實施嗎,要權狀我就不用591了 03/12 09:28
推 bookticket: 人家就是吃定你阿 你不用他們的網站 其他人會用 591 03/12 10:13
→ bookticket: 不怕你不用阿(攤手) 03/12 10:13
→ mimily0504: 可以用電子謄本 不過仔細看租賃管理條例,是說刊登的 03/12 21:18
→ mimily0504: "媒體平台"負查證的責任,591大概就是要刊登要交錢還 03/12 21:18
→ mimily0504: 要交物件資料,租房我就不用了,商用不動產,和賣屋 03/12 21:18
→ mimily0504: 應該是不受影響 03/12 21:18
→ mimily0504: 好房網(永慶)之類的還沒研究 03/12 21:19
→ mimily0504: 有手機界面的瀏覽率會比較高 03/12 21:20
→ mimily0504: 不過很多資訊也是走馬看花都沒注意看就是了 03/12 21:21
推 sugachowada: 誰叫某些優質房東只會謊報坪數 03/12 22:42
推 guest0133: 覺得很好啊 對租屋者也是保障 03/13 09:59
→ spmark: 提供房客正確資訊很好,但這種取得方式很怪 03/13 11:22
→ mimily0504: 很好怎麼只管媒體刊登出租住宅? 這種有限制的, 都是 03/13 15:10
→ mimily0504: 留洞給人鑽的. 591就抓嚴一點, 分租通通沒謄本喔 03/13 15:11
推 tomshiou: 很好啊 嫌麻煩的丟給房仲吧 03/13 19:50
→ mimily0504: 這個法本質就是在扶植租屋代管組織,跟他們租開心點 03/13 20:35
→ mimily0504: 啊 03/13 20:35
推 ebeta: 591一堆投客po不實資訊在騙人看房,有夠浪費時間的 03/14 00:37
※ moocow:轉錄至看板 home-sale 08/12 1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