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eso: 沒有公證的契約其實我不是很懂這份契約是否成立 03/01 13:50
我想你太忙了,這點小事大概已經忘了
幫你複習你在本月初說過的話
: (畢竟不是書店的定型化契約,
: 是房東另外的版本)
這根本無關,書店的契約並不是政府直接發行的
並不是用了書局賣的契約就等於公證
你有閒有錢的話
自己編一本契約、影印發行、說服書局幫你賣,這樣也可以
: 所以我後面才有那句如果契約內容抵觸法律
: 則契約可能視同無效
契約內容牴觸法律者無效
從來就沒有人有異議
不要顧左右而言他
現在是你自己說沒有公證就不知道有沒有效
請問你知道這是兩件事情嗎?
: 二,我在三樓及十二樓各有一戶是二房東身份(看房的時候就已經表示二房東身份)
: 使用文具店那種契約書(無論是跟大房東還是我的房客),所以很自然就理論來說這是不
: 需公證就能保護彼此的契約書
錯誤觀念
所以過了三個多星期
你的觀念似乎還沒改過來?
光說一個延遲交屋的租金計算
書局版本就有五倍計算、雙倍計算等等
這樣還看不出來嗎?
書局販售的契約,想怎麼寫就怎麼寫,私法自由,不牴觸法律的情況下你管他愛怎寫
只是通常看到的是內政部某年提供的參考版本
所以你認為那個比較公正,甚至有個錯覺認為和公證一樣效力?
真的要保護彼此,請去看民法租賃篇
我看過書局賣的契約,每一條約定旁都把民法相關的法條附上去的
這樣很清楚的可以看出約定有沒有違背法條
你也可以私訂契約
內容就是雙方個資、租押金、起訖日
然後一條"所有事情全部依中華民國現行法律處理"就好
半張A4就解決
: 三,二房東經驗分享
: 十二樓養狗大哥雖然繳租金一年下來很少準時過,第二年我跟他協議根據他領薪日期把租
: 期往後調整,中間補我誤差天數就好
: (他第二年才把押金補齊)
: 三樓媽媽是每個月準時繳租應該算是標準好房客,但是卻是我最困擾的房客
: 很常晚上十點以後叫我去她家收房租
: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不轉帳,可能覺得同住一棟現金方便吧)
: 如果我回答我休息了會有三種以下情況
: 【少年郎這麼早休息喔】
: 【這是房租捏妳不下來收喔】
: 【啊不然叫妳男友下來收】
: 再來就是把我當召喚獸
: 我當二房東的房子都有安裝有線監視器到房客房間的電視(只需要切換電視輸入源即可)
: 這位媽媽不知道是覺得我很好用還是真的學不會輸入源切換,造成我每個月另外還要被叫
: 下去美其名是教她使用
: 問題是……一年多了,還在召喚同樣的事情
你可以放個操作手冊在那邊
: (由於自由業所以我大部份都在家)
: (但是偶爾剛好會卡在我每個月一定要去開志工會議)
: 我可以明天再去教妳嗎?(我可以等妳開會完)
: ……一整個壓力超大,重點是她有時候根本只是電視機前面擋住一個擺設,造成她一定要
: 在某個姿勢才能按,這也要召喚我,然後再說喔……原來是擋住
: 電池沒電(有可能是第四台遙控器或電視遙控器)我後面有很生氣交代她妳要自己評估電
: 池,而不是問我【阿妳沒帶電池下來喔?】
東西不能用就是找房東,有啥問題嗎?
大部分人有生活常識,知道會檢查電池是否沒電
但就是有些人不懂
出了問題就是找房東,如果你認為這樣無法接受,那不要當二房東阿
這就是房東的辛苦
(現在的人法律常識也很不足,寧願道聽塗說也不願意查法條
全國法規資料庫做得那麼辛苦,常常update,工作人員真的要哭哭了)
我同時是管理人也是房客
分享我的作法給你參考
第一次我用嘴巴教
第二次我就放個故障排除手冊在那邊
如果再打電話給我,我就叫你先照手冊做一次,再不行才找我
如果這樣都做不到?
約到滾蛋,簡單吧
: 我有帶,是因為我懶的跑來跑去,不代表這是房東應該做的
如果電池沒電,是東西不能用,需要修繕(換電池),依法是房東應該做的
: 前陣子我自己也在找房子要搬離我討厭的七樓房東,有些傢俱提早大風吹(我有養貓怕被
: 抓壞所以放在三樓)房客也知道這張沙發本來就不是這個房間的,我的新租處其實是我的
: 老房東(大房東),三樓媽媽可以各種讓我忍受,但是我卻無法忍受她把我男友當應該的
: 供她使喚,所以當我知道的時候就跟她表示我們第二年沒簽約,視同不定期契約,我以房
: 東身份最多讓妳租到六月底,押金一定分文不扣(就是氣到那種電費我自己繳也不想跟妳
: 有瓜葛)
看不懂這段在寫啥,不過如果你是房東對房客說話,我就要提醒
不定期契約,房東要解約必須符合法定條件
並不是房東說要解約就解約
請查一下法律
: 隔日她的同居人以員警身份嗆聲我,過程省略,我爆怒之下告訴她,最多讓妳租到四月底
: 她說好,然後隔天跟我說租到三月底,並且押金全退(還講的理所當然)
在這邊提醒你
不定期契約,房客要終止租約,依法必須先期告知,不然要罰違約金
但如果你不收也可以
: 我說互相提前解約就是一個月,妳可以補差額我接受,但是無法接受臨一週前告知還想拍
: 拍屁股走人,最後我退一步,三月底押金全退可以,但是從現在開始妳必須答應配合我帶
: 客看房,她答應,然後實際電話不接,只好放大絕,如果妳不配合我帶客看屋,我可以完
: 全不打擾你,點交時候照扣一個月押金(這招真有效,馬上主動聯絡)
: 可能底下又要開始各種酸,不過大家都是成年人了,鍵盤魔人每年教會我很多冷知識
: 這篇的重點其實是
: 我沒有所謂雙重標準,因為之前三樓另外一間家裡有困難,提前解約(大約誤差半個月)
很多人雙重標準也不知道自己雙重標準阿
人性就是嚴以待人寬以律己阿
→ eeso: 沒有公證的契約其實我不是很懂這份契約是否成立 03/01 13:50
→ eeso: 已經付訂金並口頭講好契約押03/20~超開心03/08 00:31
3/1 沒有公證的契約,不懂是否成立
比對
3/8 口頭講好 (你會開心應該是心中認為成立,對吧?)
請問契約是否成立,以上是單一標準還是兩個標準?
: ,我也是給他選,剩下半個月配合我帶客看屋時間,不管時間到,有沒有找到房客我都不
: 扣押金
: 我是房客,也是二房東
: 租屋經驗也是抱著大家都是離鄉背井
: 能包容就包容
沒有人要討論你怎麼善待你的房客,那是你的自由
無論你怎麼善待你的房客,我還是希望你回答我上面那個問題
那是不是兩個不同的標準?
: 或許有人說,妳能包容不代表七樓房東應該這樣,沒錯,他絕對不是應該的,所以我照他
: 寫的合約走,但是不能剝奪我經驗交流的權利。
沒有任何人剝奪你經驗交流的權力
你會不會想太多?
: 更有人不知道脈絡直接批評,也對啦
: 自由言論的亂象,我發文自己扛
: 同樣的我也有想分享的經驗交流
先感謝你的經驗分享
但你先搞清楚
沒有自由評論的亂象
只有人記憶力不好
自己說過的話、自己忘記
自己找不到租約、就跟房東說找不到,過幾分鐘就找到了
自己契約沒看清楚,就跟房東吵,過幾分鐘就說看到了
所有的評論全部基於你的發言、你提供的Line對話截圖
根本不需要知道你所謂的脈絡
如果你認為你提供的資訊不夠多、造成大家的評論讓你感到不快、是大家誤解你
那你就提供完整資訊吧!
今天如果我哪邊評論不實,歡迎提告
基本上我的評論都是根據你提供的資訊
只是有人聽不下去就企圖抹黑來躲避自己的責任
你更可以指名誰對你做不實評論
看看那個人會不會告你
發言就自己扛阿,網路上誰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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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521960305.A.B44.html
推 Hermess: 不贊同他的應該都是鍵盤魔人吧。 03/25 17:03
推 eeso: 第一,我問過大房東,他也是回覆沒有必要隨叫隨到 03/25 19:08
→ eeso: 第二,我有去啊 03/25 19:08
→ eeso: 第三,手冊是沒有,這個謝謝我會學起來,應該可以使用line 03/25 19:09
→ eeso: 附上圖文教學吧? 03/25 19:09
推 eeso: 0301/0308是兩間房子,我還真不知道文具店改版這麼多次,只 03/25 19:15
→ eeso: 是覺得大部份都是使用這個那應該就是沒問題 03/25 19:15
兩間屋子不是重點
重點是契約有效的條件
有公證後才叫做有效呢?
還是雙方口頭同意就叫做有效?
基本上,雙方口頭同意就算契約成立
公證後的契約,就是處理起來非常快,雙方沒有畫虎爛狡辯的空間
推 eeso: 七樓當時我就真的不懂房東自訂契約內容是否有不合法就簽了, 03/25 19:23
→ eeso: 最後我也有認真反省大家建議,照契約走完,只是最後有留一 03/25 19:23
→ eeso: 手所有費用當面點交不得已任何方式扣除押金(我會帶現金去, 03/25 19:23
→ eeso: 他當下點交必須評估覺得我應該賠償或是補繳什麼之類的我用現 03/25 19:23
→ eeso: 金繳) 03/25 19:23
→ eeso: 雙重標準的爭執點好像是我並不認為自己做到嚴別人寬自己這 03/25 19:25
→ eeso: 種事情,所以我提出反駁 03/25 19:25
爭執點在於你對契約有效的認知條件為何
3/1 你先說沒公證就不確定有沒有效
3/8 你再說口頭約定讓你很開心
推 eeso: 你放心,我對三樓房客不止依法讓她有充裕時間(簽約是每月1- 03/25 19:28
→ eeso: 每月底30),所以無論我請她六月底解約還是四月底解約都合法 03/25 19:28
→ eeso: ,而且我還有清楚表示,押金全退 03/25 19:28
推 eeso: 雖然她最後選擇3月底退,我也跟她協議好這中間要配合我帶客 03/25 19:30
→ eeso: 看房(我一樣退她兩個月押金)這算盤都對房客很好了吧,我如 03/25 19:30
→ eeso: 果真的嚴別人是不是也不用帶看寧可先扣一個月押金了 03/25 19:30
推 eeso: 你看不懂的那段好像是我剛好看到別人經驗有提到(員警),然 03/25 19:33
→ eeso: 後我也分享一個跟(員警有關的) 03/25 19:33
推 eeso: 我好像看懂了,你質疑的點,跟我不懂的點,啊我就說我不懂也 03/25 19:37
→ eeso: 不行喔…… 03/25 19:37
可以
→ eeso: 我是比較懶啦所以不會學人家私訂契約,就文具店版本是確定沒 03/25 19:37
→ eeso: 錯的是我相信的本質 03/25 19:37
推 eeso: 電池沒電說真的我還真的不知道歸房東管,我一直以為遙控器 03/25 19:39
→ eeso: 算,謝謝你讓我學到,下次出租房屋考慮附上電池供房客替換 03/25 19:39
雖然我會提供電池給房客
但來跟我要電池的,我絕對不續租
法律規定,修繕是房東要負責的,除非有另外約定則依約定
東西不能用,所有狀況排除都是房東要負責
遙控器沒電也是阿
雖然很瞎,但,這就是法律規定
推 eeso: 最後我很認真求教學,遇到這種問題不大,但是很煩的房客,要 03/25 19:41
→ eeso: 怎麼委婉的跟她說依法契約終止,總不能真的說,滾! 有沒有 03/25 19:41
→ eeso: 委婉一點的說法? 03/25 19:41
"不好意思,房子我不續租了,要拿回來自用,請你哪時候之前搬走"
然後寫一封存證信函做正式通知
→ mimily0504: 沒有. 房東在法律上很弱勢(雖然某個分身魔人不同意) 03/25 21:51
→ mimily0504: 房東和房客間的契約是民事問題, 你叫他滾, 他不滾, 03/25 21:52
→ mimily0504: 在法律上就要提訴訟跑程序, 動手要他搬是違反刑法. 03/25 21:53
→ mimily0504: 去估狗最近高雄房客燒屋的新聞, 房東已經走到強制執行 03/25 21:54
→ mimily0504: 房客還是拿美工刀傷人再放火燒屋, 當天強制執行驅離 03/25 21:55
→ mimily0504: 並沒有完成, 因為房客東西太多, 決定下次再驅離. 03/25 21:56
→ mimily0504: 如果你真的對契約有興趣, 去翻翻民法. 租賃契約本來 03/25 21:57
→ mimily0504: 就是兩人同意就可以成立, 什麼私訂契約 -_-a 03/25 21:58
→ mimily0504: 你要正式就拿契約去公證, 去繳稅, 2房東一樣要繳稅 03/25 21:59
→ mimily0504: 不用在那邊黑非定型化契約. 03/25 22:00
我也分享一個
女友以前在台南永康中山路xxx巷租屋
房東的先生未經同意強制進入屋子(當時我在房內,我女友應門的)
嗆說房子是他的,他要進房間就進房間
也嗆說自己是員警
我拿出手機
"我是xxx,身分證字號xxxxxxx,現在是x年x月x號,因為要做紀錄所以開始錄影錄音
請問先生貴姓?你是房東xxx的先生對吧?你剛剛說........是嗎?
我剛剛聽不是很清楚,或許聽錯了什麼,可以請你重複一次剛剛說的話嗎"
然後他就走出房門了
員警了不起?要動手就來沒關係
就不要沒做掉我
看誰玩得起沒關係
本來也是住得好好的,也續約過
就因為有次它們要修網路設備(在女友房內),比約定的時間還提早來處理
我女友請它們等等,要收一下東西才好開門
就發生這種鳥事
房東事後一直道歉,不過我女友當然不會續租
約到就搬走
※ 編輯: spmark (111.255.14.104), 03/25/2018 22:50:21
推 eeso: 有人還是看不懂前因後果,口頭契約是比七樓更早認識的房東, 03/27 08:50
→ eeso: (大房東)我當然相信他啊,事實也真的如期簽文具店契約 03/27 08:50
你還是不懂啊
契約有沒有效並不是看你個人感受
而是看法律規定
如果你簽字的契約都不知道有沒有效,那還得了阿
算了
就這樣吧
你相信的,口頭契約也成立
卻質疑白紙黑字的契約是否成立
然後硬說這不是兩個標準
這種狀況阿,就真的要你去法院被洗洗臉才行了
推 eeso: 私訂契約又不是只有我覺得比較維護房東,四月電價不是要漲3% 03/27 08:56
→ eeso: 嗎,雖然我已經不在原七樓房東群組,但是其他房客遇到不合理 03/27 08:56
→ eeso: 的事情還是會問我啊,契約明明寫一度五塊,暫定夏季六塊, 03/27 08:56
→ eeso: 房東要在0401調成5.5塊,跑來問我怎麼辦……我說那就一人退 03/27 08:56
→ eeso: 一步5塊漲3%…… 03/27 08:56
推 eeso: 老實說依法提供電池可以省麻煩的話我還是可以啦(昨天去其他 03/27 09:03
→ eeso: 房客鞋櫃留3/4號電池各一排,他們下班一臉問號,我懶的解釋 03/27 09:03
→ eeso: 送微笑) 03/27 09:03
→ eeso: 你說的委婉我剛剛對著鏡子試圖說出來,然後發現是我自己的 03/27 09:03
→ eeso: 問題,對於這算比較小只是煩的事情無法拒絕 03/27 09:03
推 eeso: 身為男友的你在已經發生這樣衝進來的事件後應該也會擔心吧, 03/27 09:08
→ eeso: 好險我還沒遇過衝房間門的房東,好恐怖…… 03/27 09:08
→ eeso: 不過以前還很窮的時候是分租雅房,自己忘記鎖門,被隔壁分 03/27 09:08
→ eeso: 租房客的男友闖進去(好險當時我不在屋內)真是太嚇人了 03/27 09:08
※ 編輯: spmark (111.255.14.104), 03/27/2018 12:37:04
→ mimily0504: 電費跟你講的私訂契約根本兩碼子事你也要扯一塊講 03/27 15:09
→ mimily0504: 你用定型化契約上面寫電費一度5元, 契約期間就是5元 03/27 15:09
→ mimily0504: 你用個人擬定的的契約上面寫5元契約期間還是5元 03/27 15:10
→ mimily0504: 你邏輯有問題, 用什麼契約都一樣 03/27 15:11
→ hodinup1: 你自己又說了 口頭契約在他你沒公證不知道有沒有效力的 03/27 15:52
→ hodinup1: 前面發生 既然 口頭契約 你都認為有效了 那你書面簽訂 03/27 15:52
→ hodinup1: 的契約 還會質疑是否有效? 我看 是你自己在搞笑吧 你 03/27 15:52
→ hodinup1: 講這麼多 言下之意就是 你就是對的 別人看法不同 就是 03/27 15:52
→ hodinup1: 曲解你 殊不知 別人是用你的話來質疑你的 硬扯些有的沒 03/27 15:52
→ hodinup1: 的 展現你是好房東 也是好房客 其實 眼明之人在你早先 03/27 15:52
→ hodinup1: 的PO文 就大致能看明白你的為人如何了? 03/27 15:52
→ hodinup1: 至於 私訂契約覺得比較偏向房東 你可以不租 不簽啊! 03/27 15:58
→ hodinup1: 房東拿刀硬逼你簽約嗎? 你不能選擇嗎? 既然選擇簽約 03/27 15:58
→ hodinup1: 那就照契約走 別在那想違約 房東要照契約執行 才在那唧 03/27 15:58
→ hodinup1: 唧歪歪扯些契約效力問題 03/27 15:58
推 eeso: S大,講到法院我也挺頭疼的,台北地檢署很忙,等開庭要很久 03/28 02:44
→ eeso: ,重點是首先有人要對我提告,我才能回答你我是否被洗臉 03/28 02:44
推 eeso: H大就自動屏蔽,感覺S大教育我得到很多幫助,那個碎念的你繼 03/28 03:22
→ eeso: 續,除了批評沒有建設性,我也不想回你,網路嘛我又不痛不癢 03/28 03:22
→ blackZ2: 標準的只聽自己想聽的,只說自己想說的,邏輯完全不管 03/28 08:11
→ hodinup1: 是啊 不痛不癢? 我看你是無言以對吧? 03/28 13:53
→ hodinup1: 要啥建設性? 你連自己說出的話都不認了 更遑論改進了 03/28 13:56
→ hodinup1: 給啥建議? 有人給你建議 你還不是一個冷言冷語扔過去 03/28 13:56
推 rotty: 回e大,我覺得妳真的不適合當房東 05/25 2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