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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xcat70 (小吉)》之銘言: : 住滿一年了 : 月底前已經答應要重簽新約 一年一簽 : 但是 我們有可能無法住滿一年 : 但是在重簽合約之前 : 詢問過房東能否簽半年約 : 或是徵得 他同意後轉租給 別人 : 房東都拒絕 : 其實這個情況下 : 好像應該乾脆換地方住吧 : 既然都已經告知房東可能住不滿一年 : 坦白說擺明就是想賺 賠一個月押金吧 : ----- 對啦 這就是典型的 趁人之危 而獲利 問題是這是商人的本質 哪個商人 再物稀的時候 不漲價? 又有哪個商人 再貨物充足時 不降價求買氣? 認清 商人的本質 理解市場才是實務 其實你該思考的是 談判的技巧 對房東來說 除非你那裡學區 有時間性 不然 現在招租 跟半年後招租 是沒差別的 (這也就是你抱怨的點) 可是這也可能是你預設立場的錯 因為你預設立場 房東是因為要賺你違約金而不同意你的要求 很多事情 其實是奇摩子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4.245.11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524929515.A.DE2.html
mimily0504: 這不是物稀的問題, 定期契約是保證一定期間的使用, 04/28 23:54
mimily0504: 對於破壞約定的一方要求違約金, 對房東而言, 他也要 04/28 23:55
mimily0504: 滿足房客這期間的居住要求, 不能任意的要求收回. 04/28 23:56
mimily0504: 打一年約半年約等短期約則是雙方"合意"的問題 04/28 23:58
hodinup1: 趁人之危? 言重了 欲加之罪 何患無辭! 你有看到他自己 04/28 23:59
hodinup1: 原本同意一年新約的條件嗎? 04/28 23:59
mimily0504: PO很早就知道可能只在住"半年"(原PO說的), 那可以提早 04/28 23:59
mimily0504: 確定房東是否同意, 不同意自己去找願半年短租的 04/29 00:00
hodinup1: 後來要改半年 房東不同意 變成你口中的 趁人之危? 04/29 00:00
spmark: 這不是趁人之危,房東並沒有趁續約的時候提高租賃條件 04/29 00:04
spmark: 頂多就說這房東不近人情而已,但房東的做法絕對沒錯 04/29 00:05
mimily0504: 趁人之危也是原PO自己想弄成不定期, 最後10天被房仲 04/29 00:06
spmark: 租屋也有旺季淡季(現在通常是淡季,較好談的時機) 04/29 00:06
mimily0504: 找出來簽約, 危機自己想賭一把變不定期的啊 04/29 00:06
mimily0504: 如果我有找到合適的房子月底前也能搬走 << 淡季 XDD 04/29 00:08
Workforme: 原原po的文要連著前面幾次他的問題一起看啦 04/29 05:56
Workforme: 單看一篇不準Y 04/29 05:56
mixcat70: 最中肯的一篇 04/29 11:47
osioli: 亂源 就是把法律當參考..以房東而言 會要自己審房客... 05/02 10:26
osioli: 這些都是工 是時間 是成本...每個都爽簽 然後說幫換房客 05/02 10:26
osioli: 那是在簽爽的嗎? 立場不同 角度不同 就是照合約了! 05/02 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