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imily0504: 這不是物稀的問題, 定期契約是保證一定期間的使用, 04/28 23:54
→ mimily0504: 對於破壞約定的一方要求違約金, 對房東而言, 他也要 04/28 23:55
→ mimily0504: 滿足房客這期間的居住要求, 不能任意的要求收回. 04/28 23:56
→ mimily0504: 打一年約半年約等短期約則是雙方"合意"的問題 04/28 23:58
噓 hodinup1: 趁人之危? 言重了 欲加之罪 何患無辭! 你有看到他自己 04/28 23:59
→ hodinup1: 原本同意一年新約的條件嗎? 04/28 23:59
→ mimily0504: PO很早就知道可能只在住"半年"(原PO說的), 那可以提早 04/28 23:59
→ mimily0504: 確定房東是否同意, 不同意自己去找願半年短租的 04/29 00:00
噓 hodinup1: 後來要改半年 房東不同意 變成你口中的 趁人之危? 04/29 00:00
噓 spmark: 這不是趁人之危,房東並沒有趁續約的時候提高租賃條件 04/29 00:04
→ spmark: 頂多就說這房東不近人情而已,但房東的做法絕對沒錯 04/29 00:05
→ mimily0504: 趁人之危也是原PO自己想弄成不定期, 最後10天被房仲 04/29 00:06
→ spmark: 租屋也有旺季淡季(現在通常是淡季,較好談的時機) 04/29 00:06
→ mimily0504: 找出來簽約, 危機自己想賭一把變不定期的啊 04/29 00:06
→ mimily0504: 如果我有找到合適的房子月底前也能搬走 << 淡季 XDD 04/29 00:08
→ Workforme: 原原po的文要連著前面幾次他的問題一起看啦 04/29 05:56
→ Workforme: 單看一篇不準Y 04/29 05:56
→ mixcat70: 最中肯的一篇 04/29 11:47
噓 osioli: 亂源 就是把法律當參考..以房東而言 會要自己審房客... 05/02 10:26
→ osioli: 這些都是工 是時間 是成本...每個都爽簽 然後說幫換房客 05/02 10:26
→ osioli: 那是在簽爽的嗎? 立場不同 角度不同 就是照合約了! 05/02 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