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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ve21584 (爬山中..)》之銘言: : 實在是無計可施, : 又擔心到時會有法律上的問題, : 爬很多文有找到可能符合不定期租約會的條件, : 但也未有肯定答案才上來詢問。 : 此租約於8月31租約即將到期, : 於6、7月就一直詢問房東續約的事, : 房東都已讀不回或不讀不回, : 他是位大學教授, : 在去年底轉任教職回台北, : 之前就不太好找, : 但還沒到今年這種誇張地步, : 電話打過去也都沒人接, : 或是響幾聲就斷掉, : 語音信箱也留言過、line也留言、簡訊也發了, : 就是遲未收到任何回覆, : 是有想過打去他任職的學校找, : 但又覺得不妥… : 眼看租約快到期,我到底該怎麼辦? : 先謝謝大家的幫忙了QQ 不定期約有兩種行程可能 一種是一開始就不定期約 一種是定期約"滿"後,承租人繼續用,出租人不表示反對意見,才轉不定期約 實務上,則是約滿後,還繳交了一次房租,且房東收下了,才算不定期約 (有些房客會故意躲房東,然後繳交一次房租,以為可轉不定期約 租賃專法上路後,這招已經沒用了) 不定期約對房客比較有利沒錯 房東要房客搬家,必須符合土地法規範的條件之一,且必須舉證、打官司 但有一個狀況例外 如果房東把房子賣了,新屋主是隨時可以把房客轟出去的 因為"買賣不破租賃"不適用於不定期約 如果你房東不是會賣房子的人 至於怎麼做比較好....我也不知道,要看你房東的狀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5.46.9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534030259.A.AB1.html
love21584: 謝謝你!那請問如果是第二種約滿後出租人不表示反對意 08/12 10:53
love21584: 見,這個應該也是要承租人有明確表示同意出租人續住才 08/12 10:54
love21584: 行? 08/12 10:54
hodinup1: 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續住? 相反了吧! 08/12 11:16
love21584: 對我打反了,更正!那請問如果是第二種約滿後出租人不 08/12 12:04
love21584: 表示反對意見,這個應該也是要出租人有明確表示同意承 08/12 12:04
love21584: 租人續住才行 08/12 12:04
出租人不需要特別"同意"讓承租方續住 只要沒表示反對意見就可以了 中華民國的法律有很多鬼東西的 很多都讓人覺得....沒有公平正義可言 約到轉不定期契約的這種情況也是 亂七八糟 超沒水準 ※ 編輯: spmark (111.255.46.94), 08/12/2018 17:4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