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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大家好, 我的房租到下個月到期, 但因工作因素不確定還會不會在這個原本的地方待一年, 今天有傳簡訊問房東看之後能不能多續約幾個月就好, 房東人蠻好的很快就答應了, 但只有口頭上答應,是否該留下什麼證明呢? 謝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202.8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540903590.A.0CA.html ※ 編輯: descythe (114.32.202.86), 10/30/2018 20:47:22 ※ 編輯: descythe (114.32.202.86), 10/30/2018 20:50:48
mimily0504: 你想留什麼證明? 契約上註明延長3個月之類的? 這樣 10/30 22:24
mimily0504: 算短租啦, 如果你很確定X個月之後會搬, 可以原契約註 10/30 22:25
mimily0504: 明, 兩方簽名. 不確定的話, 你繼續繳租, 房東繼續收受 10/30 22:26
mimily0504: 你要搬前一個月告知即可. 10/30 22:26
spmark: 你應該先開啟錄音,再打電話的 10/31 00:53
spmark: 如果房東人蠻好、很快就答應,那你有需要懷疑他嗎? 10/31 00:53
hoha5432: 房東如果是簡訊回應你,就能算證明了吧 10/31 01:15
Hermess: 有留下紀錄就可以。如果會擔心。就原租約改到期日。然後 10/31 12:48
Hermess: 雙方簽名。 10/31 12:48
descythe: 謝謝各位的建議,感激不盡 10/31 2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