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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七月,向二房東承租雅房 租金一萬,押金兩萬,現金繳納,沒簽任何收據 二房東本身也是另一間房間的租客,是大房東承認的二房東 直到今年11月左右,他以母親車禍為由回了高雄 原以為他過陣子就會回來,沒想到是透過大房東得知他確定要退租了 但後續我與大房東都完全聯繫不到他,訊息也都已讀不回 (他除了欠我兩萬元押金之外, 也欠另一租客三萬四借款、 及欠大房東將近六萬元的租金) 如果走法律,當時押金沒有簽收據,以現金繳納也無轉帳紀錄 只憑租約,這樣還能夠成立嗎? 先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9.36.10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545236267.A.050.html
mimily0504: 可以啊 不過會比較困難, 理論上是大房東因為沒收到租 12/20 01:33
mimily0504: 金, 或者因為二房東承認他要提前解約, 要趕你們走, 然 12/20 01:34
mimily0504: 後你們再去跟二房東要押租金. 現在你們和大房東都可以 12/20 01:34
mimily0504: 寫吋證信函到二房東戶籍地去, 說不還錢就法院見 12/20 01:35
mimily0504: 比較專業的請到生活法律版問吧 12/20 01:35
happy61432: 謝謝樓上的熱心協助! 12/21 1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