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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房東是建設公司 因為契約這個月快到期了 四個月後打算買房子 今天去跟房東簽新約 房東說因為已經租過一年了 再簽一年新約 不會有提前解約扣押金的問題 但是契約書上條款居然還明列著一點 租客提前終止合約必須扣一個月的違約金 就算房東講得信誓旦旦 我還是寧願相信合約書上寫的 尤其是當下要簽時 房東還跟我說因為是簽新約 所以有我這份就的契約要歸還給他 所以想請問各位鄉民大大們 不論我是簽新約還是約到了要終止 是否一定要繳交我的契約書歸還給房東 今天談完之後沒有簽 但歸還契約書這點我真的越想越不合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0.217.20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557920197.A.18A.html
spmark: 不需要 05/15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