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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房東好 想請問一下 我的合約是遵照內政部107年6/28的版本 每個月的十號繳租 六月才簽約的 收了兩個月的押金 因為她們是大學生七月剛開始工作八月才有薪水 所以我有答應她們八月再一起繳7/10-9/10共兩個月的房租 今天15號突然說因為個人因素要違約 她們要住到八月十號 當初我有勾選不得提前解約且要一個月前通知 違約要賠償一個月 但是他們又沒繳房租7/10-8/10 住到八月十號就已經押金滿了 而且還要算電費根本不夠 再來當初轉交下一個房客 交屋一定是全室內油漆並且請人前一天打掃乾淨 用591黃金曝光租屋 我有強調交屋跟我當初給他們一樣乾淨可免收清潔費 請問一下我可以要求油漆跟廣告費嗎? 這應該也算我的損失吧? 還有我還有什麼可以主張的 感謝各位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60.1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563188995.A.595.html
mag1021: 除了違約金之外頂多要求清潔費吧 至於油漆要看弄髒程度 07/15 19:39
mag1021: 而廣告費那是屋主你本來就該出的 不能跟房客索取 07/15 19:40
mimily0504: 電費就要求他們退租繳清,不繳清年輕人還有工作,寫 07/15 20:00
mimily0504: 個支付命令,就算對方異議,總是要出來談的 07/15 20:00
mimily0504: 清潔跟油漆就跟樓上說的一樣,有弄髒再說吧 07/15 20:02
mimily0504: 所以他們7/10號起租,7/15,6天就跟你說要退租喔? 07/15 20:06
mimily0504: 現在的合租真的是讓人滿抖的.... 07/15 20:06
spmark: 沒付租金還想住到8/10?要是我就要他們7/25搬走 07/15 21:01
spmark: 不然把租金補齊 07/15 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