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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問一下版上各位大大 原本這周8/26與房東簽約台北的單人套房 (契約審閱期3天) 簽約一年108/9/1-109/8/31 使用內政部的定型化契約。 兩個月的押金協議 預計8/29或8/30時支付,並同時拿取房間鑰匙。九月入住 (當天沒付兩個月押金) 但今天房東突然傳訊息說家中有意外,無法出租給我QQQQQ 因此只能另尋房東。 對我而言也是很大的成本QQ 台北租屋大不易。 想問的是 (1)我是否可以 依據契約第12條「提前終止租約」,向房東索取一個月房租金額的違約金? (2)房東表示,押金未付,所以我們的契約是未成立的? 是否有理? 想問我們於8/26簽訂的契約是否成立? (3)我的想法是,如果是我(房客)突然說不租,一般的房東應該會跟房客索取違約金吧? 那房東突然不出租,跟房東收取違約金應該合理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17.12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567005613.A.DFD.html
style830822: 想知道什麼是很大的成本? 08/28 23:25
blablawawa: 準備搬東西都已經收拾打包好,也跟前房東說不續約 08/28 23:27
blablawawa: 如果短時間沒有找到合適租屋 等於沒地方住 08/28 23:28
blablawawa: 而且尋找其他租屋 看房 也很花時間成本 08/28 23:28
blablawawa: 主要是想問法律相關問題,如果真的算契約不成立, 08/28 23:29
blablawawa: 也只能摸摸鼻子,自認倒楣QAQ 08/28 23:29
cmotpetb: 你可以要要看 不過他應該不會理你 真走法律途徑也要成本 08/29 00:13
mag1021: 有付定金嗎? 就是兩三千元那種的? 08/29 00:30
mimily0504: 簽約了就算. 你願意的話看要不要少拿一點. 法律有規定 08/29 05:41
mimily0504: 房客如果有疾病無法租可以解約, 但房東方面並沒有這樣 08/29 05:42
mimily0504: 的規定, 這其實也算不平等的. 08/29 05:43
mimily0504: 喔, 還有一點, 房客通常說不租會被扣, 因為房東有押金 08/29 05:46
mimily0504: 直接扣. 那房東不租, 你人又不是搬進去了, 沒有"佔住" 08/29 05:47
mimily0504: 房子, 手上又沒有房東的錢, 所以要跟房東要違約金, 房 08/29 05:47
mimily0504: 東不給, 你就要走調解或透過訴訟. 08/29 05:47
mimily0504: https://tinyurl.com/y2hvwl6o 房東以為押金還沒付, 08/29 06:00
mimily0504: 就不成立, 上面的連結有解釋了. 08/29 06:00
mimily0504: 還有, 有時以為審閱期還沒過, 或是身分證字號沒寫上去 08/29 06:01
mimily0504: 租到違建....之類的, 以上的狀況契約也都是一樣成立了 08/29 06:02
abcpiii: 就算有收定金民法上也只是推定成立,不是視為成立,更何 08/29 08:11
abcpiii: 況錢一分也沒付,如果能請房東貼個兩千車錢應該就是最好 08/29 08:11
abcpiii: 的結果,你自己評估看看 08/29 08:11
blablawawa: 感謝各位 今天有打電話問消保會 確定契約是成立 是有 08/29 11:23
blablawawa: 權利依法索取違約金 08/29 11:23
abcpiii: 結果記得上來分享 08/29 11:32
spmark: 房東違約要付錢阿 08/29 11:37
gman1975: 想知道後續 08/29 12:50
Hermess: 合約已簽即成立 08/29 14:45
spmark: 補充第2點,押金不是契約成立的要件,這個都有判決可查 08/29 16:45
pajero: 若已付訂金,則房東加倍返還;已簽約未入住則房東賠償一 08/30 12:21
pajero: 個月租金;已入住可以不鳥他。 08/30 12:21
spmark: 已簽約還是可以不鳥他阿.... 08/30 17:47
blablawawa: 結局:跟房東要求半額違約金 和解 09/01 09:37
Hermess: 順利處理完畢就好。恭喜。 09/02 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