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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he01 (立撒)》之銘言: : 各位好 : 請問應該在簽約前 好啦, 我房東, 寫在前面, 不好意思, 請問你租幾次房子? 提出以下的要求幾次? 房東答應你的所有要求, 成功簽約的次數? : 向房東要求變動租賃房間的所有內容(譬如 : 1.簽約前要求房東先行清理租賃標的 : 檢查與修繕水電網路 : 三管等 : 並能在簽約契約上記載擔保責任) 如果簽約前要求那麼多, 那麼細, 不如你兩租一押備齊, 工作證明良民證都備齊, 把你自擬的契約, 都一起給房東, 看有沒有房東要跟你簽約 : 還是簽約當時要求也還符合目前的一般租賃交易約定俗成? : 因為已經先行下定 : 也就是已經先給予定金 : 考量到目前在簽約前先向房東提出還來不來得及? 這跟約定俗成差蠻多的, 因為你的三管要求和記載擔保責任, 我沒有看過任何一份契約有寫過, 包括內政部的契約 有興趣你可以去查台北市健康公宅的新聞 https://tinyurl.com/s7k8jzz 公宅有做到嗎? 公宅做得到嗎? 你的要求是住進去不能有任何故障嗎? 房東的立場來講(不要舉張淑晶, 澳房客也很多, 我就說一般正常人的心態), 空租時有發現任何問題, 當然是修繕好再出租, 但是有些問題可能是住進去才會發現, 或者日後才發生, 只能儘快修繕, : 還是下定這個動作完成後 : 在的租賃法律或是約定俗成觀念就是不能再對房東有所要求 : 這一點還要請在租賃版上 : 釐清確認清楚 : 同時若簽約時才提出 : 房東不願意 : 訂金是否合法合理被房東沒入? : 而且即使簽約當時才提出 : 即使房東承諾 : 可是租期已經起算 : 根本來不及將屋況整理至約定的情況 : 請問定金是不是也有個幅度範圍 : 還是房東說得算數? : 可以定多久時間有沒有一個範圍或是標準 : 譬如月租金幾% 請你不要下定, 要求太細, 約寫好, 雙方同意, 直接簽約 : 還有請問 : 這幾點要求與確認 : 該怎麼提出比較妥當 : 同時是不是合理合法要求 : 房東有沒有相對義務 : 1.要求檢查電錶 準不準 : 2.更換蓮蓬頭整組 (衛生問題) 請問有什麼衛生問題? 怕有人直接用蓮蓬頭水管清洗XX嗎? 下次簽約還是把蓮蓬頭和軟管列到不修繕/房客自行更換的範圍裡好了 : 3.簽約前檢查檢測水電網路(用電負載) 調整水量水壓 : 檢測水質 。。。。。 要符合啥標準? 生飲? 檢測費你要出嗎? : 污水管 : 以上還請多多指教 我覺得你可能可以找Tywin租房子吧 水質不敢講, 他說他的房子都經過台電檢查, 15年就換電線 怎麼證明好像只能用錄影還是拍照的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1.22.7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574494389.A.645.html
spmark: 15年就換電線根本浪費錢浪費資源,不過現在已經沒Tywin了 11/23 18:18
mimily0504: https://i.imgur.com/LJ35Ziz.jpg 11/23 23:56
mimily0504: 感念這位"房東" 11/23 2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