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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提要:出租房屋約定由承租人負擔部分 應併計租金收入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員林稽徵所表示,公司行號或機關團體等扣繳單位承租房屋,依所得稅 法第88條規定,承租人(扣繳義務人)給付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租金所得時,應依各類 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之扣繳率10%扣取稅款,若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2,000元者,則免予 扣繳。若承租人為個人時(非供公司行號或機關團體使用),則非稅法所稱扣繳義務人,無 須依前述規定扣取稅款。 該所進一步說明,出租人與承租人雙方於訂立契約時,如約定由承租人代出租人履行各項 義務,如代付稅捐、代支付租賃財產修理維持或擴建費用,或代出租人履行其他債務等而 支付的價款,實質為租賃財產的代價,與支付現金租金之性質完全相同,應併計入出租人 租金收入。 該所舉例說明,A公司向甲君(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承租房屋,租賃契約約定A公司每月支 付租金50,000元,另須負擔甲君租賃所得之10%扣繳稅款及1.91%全民健康保險補充保費, 則A公司扣繳義務人每月應依給付總額56,760元【50,000元÷(1-10%-1.91%)】辦理扣繳, 扣繳稅額為5,676元(56,760元x10%)。至出租人於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則應申報 每月租金收入56,760元。 該所再舉例說明,乙君於108年度向丙君承租房屋自住,租賃契約約定由乙君每月支付租 金15,000元,另須負擔租賃物之每年房屋稅1,500元,房屋稅應併入出租人之租金收入, 故丙君108年度實際租金收入應為181,500元(15,000元*12月+1,500元)。因乙君非扣繳義 務人,不須辦理扣繳。 以上說明如有任何疑問,請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 引述《Hermess (取之有道)》之銘言: : 事先聲明。有收入就該繳稅。但是可以利用一些方式節稅。我自己有利用成立公司的方式 : 節稅。但是不贊同也不會逃漏稅。 : 很多房東會遇到房客來租房子的時候說的天花亂墜。一再請求希望房東不報稅來降自己租 : 金。 : 甚至之前板上還有些人教學說如果房客想提前違約搬走時房東如果照合約收取違約金。就 : 跟房東說如果要扣違約金就去國稅局檢舉。 : 以前合約中註記:【稅費由房客負擔】。這條因為牴觸所得稅法。所以就算載明在租賃合 : 約中也是無效的。所以房東們別再相信房客說寫這條會對房東有保障。就降房客租金。 : 那在法規偏向保障承租方的情況下。房東們真的沒有辦法保護自己嗎? : 在法律版看到一篇文章中有位版友分享了合約的部份內容。我覺得這個合約的條文部份可 : 以某種程度的保障房客遇到奧房客的機會。合約條文如下: : “乙方(房客)代為扣除10%租賃所得稅後,甲方(房東)每月實得租金__元” : “乙方必須向稅捐機關申報繳納甲方代扣之10%租賃所得稅並於年終時將所得扣繳憑單交 : 付甲方作為報稅憑證使用” : 意思是:房東已先將10%房租的稅費預放在房客處。房客同意自己去繳稅後將扣繳憑單交 : 給房東。 : 這兩條是利用所謂的【代扣繳】方式。通常是用在企業跟房東租屋時繳稅的方式。所以這 : 條文寫在契約內是有效的。 : 好處是如果房東遇到以上的惡房客。可以主張已將應繳稅費已交與房客。如房客未去繳稅 : 。責任在房客身上。 : 當然。如果房客看到這條文覺得不願意可以選擇不要租就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69.169.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580349417.A.757.html
louic: 這像是官方寫的東西 但每次看官方版本都覺得好累..是在寫啥 02/04 23:36
initial1635: 請問為什麼1.91%全民健康保險補充保費跟房東有關? 02/18 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