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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Jsalon ()》之銘言: : 各位版上的大大們好,最近在換房子,前一間房屋點交時發生一些問題想像各位請教 : 哪些是我該負的責任,哪些是我應該位自己捍衛的權益 : 事情是這樣的,我在點交房屋時是提前點交,因為我幫他洗窗簾 洗壞了所以我有跟他說 : 本該我負責,而他也同意看完窗簾後報價跟我說幾天後他給我許多額外的報價 : 1.窗簾3000(這個我認賠) 應該的 : 2.沙發3000(整體結構完全沒有損壞,功能也正常,只是我幫他洗的時候有清潔劑 : 殘留,只要清水清洗即可) 那你就把它洗乾淨啊 不洗乾淨,房東找人來處理也是要錢啊 : 3.壁紙17600(刮傷範圍只有一小部分但他卻要換掉整間房子16坪的壁紙) 那你就把一小部分復原阿,要找到一樣花色、一樣位置貼上去 (更費工,顏色新舊不一更醜) : 4.除了以上的損失他還要我出他請的工人工錢9000元全額 工人做事要給錢啊 你去做,就自己賺這9000元 : 於是整體他求償20900,除了扣掉我18000的押金外還要額外付給他2900 3000 + 3000 + 17600 + 9000 = 32600 最後變成 20900 你是還要要求什麼? : 以下連結是防損部分照片,想請教這樣的求償金額是否合理? : 謝謝各位! : https://imgur.com/a/1YHVRvP 嫌貴可以自己找便宜的來啦 但是品質等級不能更低 你可以說對方的東西只是中古的,要折舊,你賠他全新的不合理 不過我很討厭聽到這種話啦 之前老婆不小心撞倒別人的機車,每個要修的零件我也都換全新的給他 今天要不是你搞事情,人家根本不用花這筆錢、根本不用換新東西 你以為每個人都喜歡新東西嗎? 當房東的阿,通常都只怕麻煩,東西新不新根本不是重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6.30.18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582388114.A.EF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