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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uke823 (kerkerker)》之銘言: : 因房子住三年屋況逐漸下降,原水泥漆大量剝落及壁癌等等問題 油漆剝落不一定是壁癌,可能只是溼氣重造成的 : 已決定要搬走,這段期間找房基本上都希望房客早點入住 : 但我約是到今年六月底,也就是七月才可以簽新屋住約 : 原簽合約上寫若期限未滿,單一方想解約時需得"對方同意",且於15日前通知。 : 另一條例為若不續租,需於三十日前告知否則將沒收保證金 : 想請問第一條條約若於15日前通知,但房東不同意是否即無解? : 該提前解約內無提到沒收保證金等規章,如果想提前解約有其他方法嗎QQ 扣押金就好了 : 另想問若房東堅持不給提前解約,若走以下方式解決,於5月底搬走, : 6月租金不繳,直接走毀約由保證金扣會有其他問題嗎? 有 6月租金應繳要繳 違約再扣押金 剩下的水電雜費、物品賠償等等,都還要跟你追討 : (因當初押金是押一個月) : 在外租屋真的好難找QQ : 無縫又必須在當月一定要找到好物件很趕 你要無縫接軌 請問怎麼搬家? 6/30舊家到期 7/1 開始起租 你要凹哪一個房東虧時間給你搬家? : 提前看基本上又要求不能差太遠入住 : 希望能尋求雙方都好解決不損失的方法 : 感謝各位解答 買房子 租旅館、迷你倉庫撐過過渡期 租屋本來就有一些成本、換來的是搬遷的自由(相較於買房) 你連這些成本都不想花的話 建議買房子,就不用花這些成本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1.112.11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584274070.A.C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