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urimodo: 就退件阿 跟郵差或投回郵筒說這個人不住這 04/25 12:31
→ surimodo: 其實估狗就有答案... 04/25 12:31
→ transiency: 開庭通知更重要吧 @@ 勤勞就查無此人退回 04/25 13:39
→ Wnonoai: 謝謝各位 04/25 15:35
推 dear133: 在信箱旁貼字條注明已無此人,郵差看到應該拜會再投入了 04/25 18:22
→ dear133: 吧! 04/25 18:22
→ dear133: 之前的就寫已搬遷請退回。丟郵桶 04/25 18:22
→ Wnonoai: 那要寫很多名字了...至少三個... 04/26 00:30
噓 dear133: 不然反過來,注明住戶只有姓,其他都不在這,之類...總比 04/27 20:56
→ dear133: 一直寫查無此人或已搬遷。再丟郵桶來的好。 04/27 20:56
→ dear133: sorry,按錯原本是要按→對不起 04/27 20:57
→ dear133: 之前留言“拜”是錯字是“不” 04/27 20:57
→ corlachang: 我不管啥都直接扔,房東問有沒有收到啥啥,一律不知道 04/27 21:07
噓 transiency: 寫公告貼信箱都嫌麻煩?那幹嘛發文?發文打字也很麻煩 04/29 03:44
→ transiency: 啊...想丟就丟,要問支持的就直接講。 04/29 0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