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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前幾任的房客了 因為我看到至少三個不同的名字了 之前問房東要怎麼處理,房東回答丟掉就好 然後最近收到一封,上面標註[重要,發票,請盡快處理] 房東也不想過來拿 我能直接丟掉嗎?還是要保留多久? 還是能寫個查無此人,丟回郵筒讓他退件? 之前收到一堆開庭通知、銀行帳單什麼的...也都丟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149.23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587785739.A.570.html
surimodo: 就退件阿 跟郵差或投回郵筒說這個人不住這 04/25 12:31
surimodo: 其實估狗就有答案... 04/25 12:31
transiency: 開庭通知更重要吧 @@ 勤勞就查無此人退回 04/25 13:39
Wnonoai: 謝謝各位 04/25 15:35
dear133: 在信箱旁貼字條注明已無此人,郵差看到應該拜會再投入了 04/25 18:22
dear133: 吧! 04/25 18:22
dear133: 之前的就寫已搬遷請退回。丟郵桶 04/25 18:22
Wnonoai: 那要寫很多名字了...至少三個... 04/26 00:30
dear133: 不然反過來,注明住戶只有姓,其他都不在這,之類...總比 04/27 20:56
dear133: 一直寫查無此人或已搬遷。再丟郵桶來的好。 04/27 20:56
dear133: sorry,按錯原本是要按→對不起 04/27 20:57
dear133: 之前留言“拜”是錯字是“不” 04/27 20:57
corlachang: 我不管啥都直接扔,房東問有沒有收到啥啥,一律不知道 04/27 21:07
transiency: 寫公告貼信箱都嫌麻煩?那幹嘛發文?發文打字也很麻煩 04/29 03:44
transiency: 啊...想丟就丟,要問支持的就直接講。 04/29 0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