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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有幸抽中新店央北的社會住宅,關於兩年一審的資格問題,政府需要的家庭所得清 單,是以各類所得加總計算認定,還是以綜合所得稅的所得總額認定,希望有經驗曾辦理過 續租社宅的朋友可以分享一下經驗,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1.57.11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590768584.A.4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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